根据《湘财外指[2018]12》文件精神,下达到给我县的家政扶贫资金2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按要求申报验收。要求提供资料如下:
1、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家政公司
2、有人社部门认可资质的家政服务培训
3、参加的招聘会、宣讲会情况
4、培训和用工单位的供需见面会情况
5、推广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专项活动情况
6、培训人员获得人社部门职业资格证书
7、培训贫困人员上岗情况
8、培训贫困学员人数花名册
花垣县商务局
2019年8月13日
家政扶贫资金验收标准
一、制定依据
根据《湘财外指[2018]12》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家政扶贫资金,支持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用于家政服务企业举办培训班、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和宣讲会等,为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特制定本验收标准。
二、验收原则
验收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出验收判断,保证验收质量,并按规定时间,频次完成相关工作。
三、验收组织
由县商务局牵头,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验收。
四、验收内容
按照县商务局公示内容进行验收。
五、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请。申请家政扶贫资金的家政服务企业向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验收的相关资料,包括:
1、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家政公司,提供家政扶贫工作总结
2、有人社部门认可资质的家政服务培训,提供复印件
3、参加的招聘会、宣讲会情况,提供方案、图片及费用支出等佐证资料
4、培训和用工单位的供需见面会情况,提供工作总结
5、推广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专项活动情况,提供方案、照片、工作总结等
6、培训人员获得人社部门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7、培训贫困人员上岗情况,提供用工有关协议
8、培训贫困学员人数花名册,要有乡镇盖章认可
(二)验收资料审核。县商务主管部门接到家政服务企业的家政扶贫资金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现场验收。县商务局组织验收小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场核实资金申请材料,检查家政扶贫情况,形成验收报告。
(四)公示。县商务局将验收合格的家政服务企业按家政扶贫实施情况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
(五)资金拨付。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附件:
家政扶贫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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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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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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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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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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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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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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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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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数额(元) |
大写: 小写: | |||
初 审 意 见 |
县商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