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工作是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023年度立法任务,州人民政府委托花垣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工作。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第一稿)》起草完成后,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并认真修改,形成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第二稿)。根据起草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田浩均;
联系电话:18528650233;
电子邮箱:huayuangov@163.com。
附件: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第二稿)
2.法规起草修改意见征求反馈表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