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五龙冲水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花垣县五龙冲水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字体大小: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花垣县五龙冲水库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五龙冲水库位于花垣县境内麻栗场镇黄土坡村,位于兄弟河支流五龙冲河上。坝址距麻栗场镇8km,距花垣县城约28km。

五龙冲水库工程是以灌溉和供水为主,兼顾花垣县城备用水源要求的水利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大兴水厂和农业科技园供水,供水规模为3.0万t/d(其中,大兴水厂供水规模1.4万t/d,农业科技园供水规模1.6万t/d)。本项目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2.4km2,水库拟建总库容891万m3,兴利库容790万m3,灌溉面积20557亩,正常蓄水位723.00m,死水位688.00m,本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大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轴线长120m,最大坝高46.5m。项目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灌溉渠道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洪水。本工程总投资21092.69万元,工程总工期24个月。

本工程水库淹没土地合计937.37亩,其中水田145.31亩、旱地29.59亩、林地601.53亩、住宅用地0.78亩、交通运输用地19.64亩、河流水面55.71亩、工矿仓储用地13.19亩以及草地71.62亩。工程影响人口11人3户,砖木结构房屋639m2和杂房94m2。水库淹没影响采石场一处,专项设施包括机耕路1.9km,人行路1.8km,人行桥7座。库区无文物古迹和重要矿产资源。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0.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万亩,对稳定当地农业生产和提高灌区范围内的人民收入,对国家粮食安全和产能的提高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且本项目水库建成后,可保障农业科技园区、机场用水、灌区农业灌溉用水及改善周边村镇人畜用水条件。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不利影响:施工期作业及改变水环境现状将对流域水环境及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占地、取弃土及水库淹没植被均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短期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也将会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有利影响: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建筑材料和劳动力,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

(3)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砂石加工废水处理采取絮凝沉淀法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采取投加絮凝剂,经沉淀池处理;大坝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加强环保宣传,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扬尘,保护施工区土壤、植被和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防噪声耳罩等进行保护。临时工程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地类型和立地条件,及时采取农业复垦或植被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监理与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事故。

2、运行期

(1)不利影响:水库下泄低温水和部分河道减水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水库运行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如不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有不利影响。

(2)有利影响:提高花垣县的灌溉及供水能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3)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本工程蓄水前,进行彻底的库底清渣,水库储水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运行期水质监测,加强污染源的控制。耕地及移民搬迁建房时,保护好植被,严格水土保持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由于工程施工、水库淹没、工程运动等活动对水环境、水生生物、陆生动物等自然环境因子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改善措施后,大多不利影响可以得到预防或减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花垣县水利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974351428

五、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5869931066   电子邮箱:155332697@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收集和研究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等级和标准→制定环评工作方案→项目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是否认可本项目。如果反对,提出主要反对理由。

(2)工程区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风险、环境管理、资源承载力等。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花垣县水利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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