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年3月26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依法对花垣县吉卫农垦米业生产的农家米进行了监督抽检。2024年4月23日,本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于2024年4月24日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没有异议,也没有提出复检申请。报告显示:花垣县吉卫农垦米业2024年3月25日生产的农家米,规格型号为10KG/袋,质量等级为一级,碎米(总量),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涉事产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2024年6月25日之前整改到位,将大米的等级提高到与包装相符合的一级。2024年6月18日,当事人整改完毕,我局收到花垣县吉卫农垦米业交来的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报告内容显示,碎米(总量)、碎米(小碎米)项目均符合GB/T1354-2018《大米》的一级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