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三个“微”管理助推清廉乡村建设

花垣:三个“微”管理助推清廉乡村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8 字体大小:

新湖南客户端9月7日讯(通讯员 吴宗桥)“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对自己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自行以村委会名义盖章出具虚假证明,当年度虚报土地面积骗取补贴10万余元。”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龙潭镇龙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石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惠农资金补贴涉嫌贪污,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该县常态化开展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一个案例。

花垣紧盯村级人员管理、事权、财权等小微权力运行情况,通过管好“微职务”“微事项”“微资金”,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社区),探索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严查村级“微”权力优亲厚友、贪占截挪等现象,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花垣通过村级纪检委员、村监委会履行贴身观察和监督村支两委人员、村辅警、大学生村主干等履职情况,并将村庄建设规划、工程项目管理、宅基地安排使用等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村级财务按月在微信群、公示栏“线上线下”同步公开。

2022年底,花垣县在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中发现,该县花垣镇老王寨村原驻村第一书记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村级青蛙和生猪养殖项目资金80余万元挪用于个人投资盈利,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查处。今年4月杨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后被法院判处刑罚。

去年,该县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强化村级监督,创建清廉乡村省级样本点1个、州级示范点4个,在全县形成清廉乡村建设“比学赶超”氛围。“我们将把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人员廉洁用权情况作为下步监督重点,持续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更好助力乡村振兴。”花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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