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罚公示|(湘湘花)应急案〔2023〕14号

企业处罚公示|(湘湘花)应急案〔2023〕1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3 字体大小:



花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例公示意见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案件编号 (湘湘花)应急案〔2023〕14号

2 案    由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3 企业名称 花垣县兴银锰业有限公司电解锰尾矿库

4 企业地址 花垣县花垣镇狮子桥村

5 立案日期 2023年6月15日

6 适用程序 一般程序

7 处罚日期 2023年6月26日

8 公示期限 7天

9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3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花垣县兴银锰业有限公司电解锰尾矿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制订了应急演练方案但未按照方案开展应急演练。主要证据:1、现场检查记录(湘湘花)应急现记〔2023〕59号;2、调查询问笔录。

10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11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处贰仟元罚款。

12 办案股室室意见 同意

13 分管案件领导意见 同意

14 法规股意见 同意

15 局长签批 同意

备注: 此表用于一般以上程序案例(事故、行刑衔接除外)公示意见征求
表,案件在办理完七日内填报并在局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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