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财政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

花垣县财政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4 字体大小:

附件2

花垣县财政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花垣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及时准确对相应公开信息进行了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回复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制定并发布《花垣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花垣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花垣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学习贯彻,先后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多次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及文件。强化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做好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坚持每天对网站进行巡查,对照整改要求每级栏目逐条检查,工作动态类栏目每周一次定时更新,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适时更新,能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354.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2020年以来省、州、县三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对照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相应的整改行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全面梳理,切实执行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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