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花垣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花垣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字体大小:

花垣县财政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下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下称《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花垣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花垣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花垣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花垣镇文化路18号花垣县财政局;邮政编码:416400;邮箱:2899928144@qq.com;咨询电话:0743-7223420)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级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从严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县财政局在花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版块主动公开信息389条。其中部门预算167条,部门决算194条,其他财政信息、文件通知等28条。及时公示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发布《2023年花垣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花垣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花垣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采购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答复申请人。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管理、保存以及三级审核工作,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按时间节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做好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坚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掌握舆情处置的主动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舆情。三是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加强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强化,惠企惠民政策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与各股室的沟通联系,注重收集惠企惠民政策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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