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花垣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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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3.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4.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和推荐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振兴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区域名牌发展工作;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并组织实施;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

7.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参与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

8.负责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组织标准实施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化备案和登记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实验室)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9.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10.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3.承办花垣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4个内设机构,1个基层机构,12个派出机构,3个下属机构,2个挂牌社团组织。机关行政编制79人,实有71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45人。

第二部分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761.4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比较增加44.34%2016年决算数1220.36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1673.1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比较增加28.52%2016年决算数1301.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76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7.88万元,占总收入的90.72%;其他收入163.53万元,占总收入的9.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计167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49万元,占总支出的88.96%;项目支出184.67万元,占总支出的1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7.8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比较增加34.31%2016年决算数1189.7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0.6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比较增加20.40%2016年决算数127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94万元,占总支出的93.81%;项目支出94.69万元,占总支出的6.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1435.94万元,支出决算结构由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四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0.82万元,占总支出的77.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1.12%;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3万元,占总支出的11.14%;其他资本性支出5.4万元,占总支出的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决算数1270.5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91.31万元相比多了35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165.4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72.66万元相比多了92.77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决算数94.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48万元相比多了46.6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5.94万元,支出决算结构由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组成,其中人员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组成,公用经费由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组成。

工资福利支出1110.82万元,占总支出的77.36%。其中基本工资408.11万元,津贴补贴349.97万元,奖金12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97万元,伙食补助费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8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1.12%。其中抚恤金1.42万元,奖励金78.28万元,住房公积金79.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3万元,占总支出的11.14%。其中办公费8.77万元,印刷费1.44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3.12万元,电费7.68万元,邮电费10.15万元,差旅费2.21万元,维修费0.7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11.84万元,专用材料费0.73万元,劳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12.17万元,福利费7.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5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4万元,占总支出的0.38%。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9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6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比较,2017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93.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0.46万元,公务接待费37.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0.52万元。减少原因是将“三公”经费管理纳入财政重点监控范围,对“三公”经费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9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6.61万元,公务接待费38.2万元。

上下年变动情况: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92.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2%,将“三公”经费管理纳入财政重点监控范围,对“三公”经费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1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公车改革制度,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37.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8万元,公务接待有所下降,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用车保有量(辆)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310,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228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100%,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较好,比上年略有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余不大,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使用合理。

(二)效益性评价

2017年,我局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着眼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高危区域、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保障饮食用药安全,确保市场和质量监管稳定、有序、健康发展,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取得很好地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守“四个最严”,筑造平安市场

(一)突出重点,严查重处,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利剑维权、打假打传查无、农村集贸市场、大小餐饮店、保健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28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处案件61起,罚没74.16万元,有效净化县域市场经济秩序。

(二)深化“宽进”,强化“严管”,充分释放经济活力。

(三)夯实基础,凝心聚神,党建引领奋勇争先。

以党建为抓手,着力打造活力党建、特色党建、质量党建、品牌党建,提高党员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把党组织的“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转化为服务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实现了以党建促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四)围绕热点,服务民生,精准助推脱贫攻坚。

二、勇于攻坚克难,敢于争先创新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3 万元,比2016 年减少50.67 万元,降低23.4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食药工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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