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花垣县财政局关于转发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花财购〔202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11月22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
《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财购〔2021〕5 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州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 作方案〉的通知》(湘财购〔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 行 。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 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财购〔 2020 〕18 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制定《湖南
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认真组织 实施。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4日
1-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 知》(财库〔2020〕1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 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和渠道
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省级2021 年1月1日起按 规定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省级以下各级 2022年1月1日起 按规定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适当 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采 购 意向的公开渠道为“中国湖南政府采 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预算单位也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同 步公开。
三、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纳入电子 卖场的采购项目无需公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依法实行政府采 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四、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具体应包括∶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 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 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三)预算金额。
(四)预计采购时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预算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 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 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公开的采购意向可提出建议,预算单位对合理化
建议应酌情考虑。
五、采购意向公开的依据和时间
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
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
采购意向实行按季度定期公开制,各预算单位应在采购项 目所属预算年度内按季度统一公开。各预算单位需求部门应当 于每年“二上”预算上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季度采购意向 (见附件),每年2月、5月、8月的 20日前提交下一季度采购 意向,采购部门收到采购意向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进行公开。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季度公开采购意向的,需求部门应当根据工 作需要,充分考虑采购意向公开和实际采购公告所需时间,尽
早提交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 30 日 。
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由预算单位报同 级财政部门备案,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进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是深 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 重要措施。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 部署,扎实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严控时间,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各主管预算单位应 当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对本部门所属预算 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公开采购意 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 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除因不可预 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不得实施 采 购 。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公 开政府采购意向,加强对采购意向公开情况的检查。各市州财 政局应统筹促进本地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于 2021 年 12月1日前上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三)强化内控,加强工作配合衔接。各预算单位需求部 门和采购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工作衔接。采购意向公开后, 可先行内部开展采购需求审核、采购方案拟定、采购文件编制 等工作,在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的同时,提高采购效率。
各地区、各部门对采购意向公开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
单位 年 季度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 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 关规定,现将 单位 年 季度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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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 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 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 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 量、服务、安全、时限等 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 到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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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XX(单位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