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花垣县总工会部门预算
花垣县总工会2016年
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花垣县总工会是负责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业务主管工作部门。机关行政编制4人,实有7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0人,下属二级机构事业编制8人,实有7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9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县的各项经济发展战略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研究提出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上级总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导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行政)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有关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全法权益。
4、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做好工会组织的发展和规范工作,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 117.30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补助) 117.30万元,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117.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 0 万元。支出117.30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
2016年支出预算117.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0.4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9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中 0万元等。
3、“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 年,县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为4.1万元,其中:公接待费1.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4.13万元)减少幅度不大。
4、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县总工会将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发扬成绩,克服不足,重点谋划和实施好“四个三”,在总体思路上要坚持“三维”。即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目标追求上要做到“三有”。即有声音,有作为,有地位。在工作方法上要突出“三创”。即创特色,创典型,创平台。在队伍建设上要实现“三提”。即提振精神,提升能力,提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