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6 字体大小: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提出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开展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入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单位和个人先进英雄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入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二级机构2个,分别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双拥工作事务中心;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政工股、就业安置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工资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9.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工资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9.1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6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0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4.1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51%。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35%。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2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9.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8万元,下降17.4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9.19万元,基本支出209.1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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