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6 字体大小:

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事业、旅游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办法,加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起草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规章制度草案及规范性文件。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县域优秀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配合实施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6、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省级、州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国家、省、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8、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9、编制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0、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11、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活动。 

12、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14、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和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依法管理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6、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内设机构包括:局内设股室(15个):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艺术股、社会文化股、文物保护和考古作股、博物馆与社会文物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产业发展股(信息股)、全域旅游推进股(红色旅游指导股)、推广交流宣传股、广播电视管理股(科技教育股)、媒体融合发展股、安全传输管理股、市场股(行政审批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7人,实有人数13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二级机构(12个): 独立核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苗歌剧研究所、文化馆、图书馆;非独立核算:非遗保护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差转台、苗族博物馆(花垣县考古研究中心)、文研所、美术馆、卫视管理站、网络产业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8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7.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疫情原因,本年度疫情开放,现大力发展旅游业,相关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80.2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6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7.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疫情原因,本年度疫情开放,现大力发展旅游业,相关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80.21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7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9.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1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3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37%。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04%。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48%。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7%。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35%。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58%。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4%。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1%。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2%。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18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33%。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7%。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92%。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9%。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6%。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1%。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9%。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17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88%。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5%。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1%。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7%。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7%。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5%。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83%。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年初预算为10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04%。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1%。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9%。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29%。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2%。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5%。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1%。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5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80.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76万元,下降1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5.2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3万元,拟召开“三区”文化人才培训,人数50余人;拟举办1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3万元,讲授《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舞蹈创作与编排手法的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39.21万元,基本支出1,239.21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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