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花垣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花垣县总工会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9人。内设6个部室,下辖花垣县工人文化宫、花垣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2个二级非独立核算单位。我会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县的各项经济发展战略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研究提出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贯彻执行上级总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导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行政)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有关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全法权益。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做好工会组织的发展和规范工作,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实现总收入2,491,063.20元(不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81,38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全年总支出2,812,452.20元,结转下年项目资金60,0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实现基本支出1,960,533.2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21,425.2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3,51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2,938元。其中310000元用于发放全县困难职工生活、医疗和学生助学救助,受救助人员811人,为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治安稳定做了我们应做的贡献。
4、其它资本性支出12,660元。
(二)、项目支出
县财政本年安排项目资金470,530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81,389元,累计全年投入项目资金851,919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381,389元,其中:20.1389万元扶贫村建设、同建同治、计划生育等经费,18万元为上缴上级工会经费)。
2、其它资本性支出470,530元,为花垣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维护了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效率性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县总工会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绩效考核评估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在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评估34个部门中排名第11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通过对县总工会履行职责情况的基层工会民意调查,满意率达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2016年实际支出数超出了年初预算安排,和财政的沟通协调不到位,财政代扣工会经费没有编入工会年度预算。
(二)历年往来款呆账的清理不彻底。历年遗留的呆账存在,账龄较长,账面有记载,而实际已不存在或者无法收回。
五、意见建议
加大与财政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年初各项预算资金严格按《预算法》编制并及时拨付到位。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价情况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92.09%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9.04% |
8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95.5%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26.24% |
3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0.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0.00%。 |
5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103.9%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89.78%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4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8 |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6 | |||
社会效益 |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 |
6 | |||||
合计 |
100 |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