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花垣县水利局人饮绩效报告

2018年花垣县水利局人饮绩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0 字体大小:
 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人饮项目专项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花垣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花财绩〔20197号)文件精神,花垣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锦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度人饮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本次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案卷资料、实地调查资料、调查问卷等有关资料,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20164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其中指出要加强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结合湖南实际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湘发〔20181号),其中提出了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花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花垣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际,下发了《花垣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调整方案》,2018年全县共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7870.66万元,其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20170.26万元。

(二)  项目概况

2018年度花垣县水利局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围绕“资金统筹 、程序规范、重点突出”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获得涉农资金4546.75万元,涉及12个乡镇和123个人饮项目,项目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6253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197人。2018年花垣县人饮工程共123个,其中边城镇9个,补抽乡8个,花垣镇19个,吉卫镇11个,龙潭镇11个,麻栗场镇10个,猫儿乡8个,民乐镇10个,石栏镇6个,双龙镇19个,雅酉镇7个,长乐乡8个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

预期总目标:坚持以贫困县摘帽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搭建花垣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确保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扶贫攻坚战略紧密挂钩,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如期完成花垣县2018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阶段性绩效目标:完成水源建设、蓄水池建设、管道铺设,完成123项人饮工程,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满足农村饮水需求,确保水质、水量。

(四)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

5)《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花政发〔20168号);

6)《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州发〔201610号);

7《花垣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花财绩〔20197号);

8)《花垣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调整方案》(花扶字〔201815号)

9)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垣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政办发〔201717号);

10)花垣县水利局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的方法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公众评判法。即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绩效评价的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花垣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花财绩〔20197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评价指标,设计了绩效目标设置、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62级指标及17个三级评价指标,制定了《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度人饮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制定下发了《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人饮项目专项资金满意度问卷调查》50份,采取随机发放的方式,有效确保调查问卷反映的真实性,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一)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整合人饮工程建设资金4762.75万元。已由财政拨付至县水利局在财政集中收付局开设的专户或特设专户中,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93月,2018年度人饮项目共使用专项资金3768万元,剩余994.75万元尚未支付,资金使用率79.11%,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乡镇名称

项目数量

项目资金总额

拨付金额

未支付金额

边城镇

9

291.61

236.00

55.61

补抽乡

8

266.67

249.80

16.87

石栏镇

6

290.38

211.55

78.83

吉卫镇

11

365.28

285.00

80.28

长乐乡

8

501.08

364.90

136.18

猫儿乡

8

333.93

316.30

17.63

民乐镇

10

415.35

367.45

47.9

麻栗场镇

10

401.78

318.95

82.83

雅酉镇

7

332.19

223.00

109.19

花垣镇

19

621.98

526.00

95.98

双龙镇

19

574.77

342.10

232.67

龙潭镇

11

367.73

326.95

40.78

合计

123

4762.75

3768

994.75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度人饮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花垣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并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

(三)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人饮工程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按照花垣县《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以及《花垣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了那个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调整方案》等文件要求及政策,花垣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扶贫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首先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水利局组织专业人员核查,通过核查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项目是否安排实施以及确定项目资金额度,报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再报省扶贫开发办备案后予以安排项目实施。项目实行公示制度,进行村级公示。项目实行核查督查制度,严格项目审核和实施进度、质量管理。

(四)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花垣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调整方案》里2018年花垣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计划汇总表,花垣县2018年人饮工程项目共计123个。截止2019331日,尚有27个项目正在建设,42个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32个项目竣工验收但尚未结算,21个项目竣工但尚未验收,1个项目尚未开工。。项目实际完工率为78.05%,验收完成率为60.98%,项目结算率34.15%

(五)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农村人饮工程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工程完成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受益,具体为:减少医药费的支出。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水质问题引发的传染病的可能性。节省劳动力。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劳动力直接投入农业生产、外出务工等,从而增加创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2、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已完成的项目极大的改善了花垣县乡镇的饮水条件,项目解决农村6253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197人)饮水安全,促进了项目实施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控制疾病传播,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清洁、安全的饮用水不但保障了农民远离疾病,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告别了肩挑手提或摇把井的用水历史,和城市人一样用上了洗衣机、热水器,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缩小了城乡差距;同时,增强了农民抵抗灾害能力。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这也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密切了党群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重大战略目标,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基本、最迫切需求,是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们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3、生态效益分析:

由于工程为单纯供水,所以其建筑物只有小型水池了,管道采用塑胶PE管,需挖埋管沟埋于地表以下,所以本项目对生态不产生影响。

    五、评价结论

根据《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人饮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见附件1: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人饮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次为“优”。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

1、项目验收进度慢。截止20193月,2018年花垣县人饮项目123个,完成验收项目数为75个,尚有48个项目未验收。

2、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截止20193月,仍然有27个项目正在建设,1个项目尚未开工。

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截止20193月,2018年度人饮项目共使用专项资金3768万元,剩余994.75万元尚未支付(包含工程质保金)。

4、资金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及《花垣县水利局2018年度人饮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应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或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并且不能全额支付工程款,需留存质保金存在部分项目工程款未留存质保金,如花垣镇排楼村供水工程、长乐乡桃花村供水工程。

   (二)有关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大验收力度,以便加快资金结算。

2、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支付,确保项目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并留存相应的质保金。确保项目资金支付后,项目相关验收资料存档保存,同时跟踪监管项目资金支付后,项目的后续发展。

3、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保障项目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建立科学管理程序,深入项目前期考察,加强项目评审与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决策前准备工作,全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与可行性,推进项目如期完工及发挥效益。

 

               湖南锦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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