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花垣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31 字体大小:


附件1

花垣县2018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花垣县公安局                     

预 算 编 码        627001                 

评价方式:花垣县公安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花垣县公安局绩效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9710

花垣县财政局(制)



花垣县公安2018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花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花财绩〔2018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单位于20183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花垣县委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垣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花委〔20108号)、《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垣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花政办发〔201031号)等文件精神,设置花垣县公安局。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为114331240067064189,办公地址为花垣县城北边城大道。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警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警务工作。(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我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8)管理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10)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11)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12)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卫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13)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14)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5)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民住宿登记工作。(16)依法管理全县车辆、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17)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18)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19)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20)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21)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22)森林公安分局列入县公安序列,实行林业、公安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县林业局领导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管理为主。(2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下设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工会、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加挂危险爆炸物品监督管理大队牌子)、经侦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拘留所及下设13个派出所。截止201812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270人(不含独立核算的交警队、看守所),其中:行政编制为188人,事业编制82人,年末实有在编人员256人,其中:行政人员185人、事业人员71人,长期聘用协警、协管员247人,聘用食堂、卫生保洁人员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798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7.11万元,其他收入1457.96万元。上年结转1692.90万元。全年总支出8229.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2.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5.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77万元,基本建设和其它资本性支出1316.14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448.15万元(其中2年未支付款6.89万元回收财政)实际结余1441.26万元

三、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主要基本建设为两所合一拘留所建设及工业园派出所建设项目:两所合一拘留所建设2018年拨中央资金482万元,支付工程款213.8万元,结转268.2万元;工业园所建设2017年拨中央资金334万元,支付工程款205万元,结转129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全力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为切实保障“两会”期间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我局组织十二个乡镇、民政局、信访局、教体局、维稳办等单位组成“两会”安保维稳联勤值守专班,认真分析花垣县当前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并作具体安排,抓好联勤值守,确保五个不发生。成功处置了道二交通事故停尸堵路事件、窝勺吉辽河交通事故停尸堵路扣留政府干部事件、猫儿乡交通事故致21伤事件以及各乡镇发生各类堵路、阻工事件28起;完成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以及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等领导人来到十八洞村考察警保卫任务。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措施,办理公安网上交办赴省进京上访件14起,10起办结,4起正在办理中。中央第五巡视组交办1起,办结1起。办理县信访局交办件8起,办结7起,1起正在办理中。本局来访办理15起,办结14起,1起在办理中。

2、突出主业,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我局突出防范打击主业,开展“缉枪治爆”、“冬春攻势”、“夏秋攻势”和“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对全县各类违法犯罪进行全面打击,对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重点区域、场所进行重点防范,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管控各类重点人员,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确保一方平安。

20181月至11月,110接报警中心共接受群众报警4084起,其中刑事警情550起,治安警情787。全县共立刑事案件521起,同比立案数下降0.9%,所立案件中,“两抢一盗”侵财案件199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2.4%。立现行命案3起,死亡3人,破案3起,破命案积案3。在所立刑事案件中包括:盗窃196起、强奸15起、故意杀人3起、故意伤害29起、非法拘禁1起、交通类57(其中危险驾驶45)、合同诈骗1起、诈骗类77起(其中电信诈骗58起)、敲诈勒索3起、污染环境1起、聚众斗殴3起、容留他人吸毒17起,其他66起。全县共受理治安案件931起,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94起,下降率29.7%。在所发案件中包括违反交通管理224起、盗窃115起、诈骗27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15起、殴打他人135起、寻衅滋事10起、吸毒87起、卖淫嫖娼44起、赌博18起、扰乱公共秩序32起、其他224起。在所办理的案件中,已查结案件750起,结案率80.5%。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收缴枪支198(其中破案收缴43支,其余为主动上缴),处理涉枪案件33起,涉爆案件2起。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23起,抓获32人,刑事拘留32人,与去年同其比分别减少8起、6人、6人;办理涉毒行政案件91起,与去年同期比减少62起,下降41.61%;查处吸毒人员167人,与去年同期比减少59人,下降26.58%;新发现吸毒人员50人,与去年同期比减少61人,下降54.95%;强制隔离戒毒70人,社区戒毒42人。查处交通违法总量68252起,其中无证驾驶1178起,酒驾36起,醉驾13起,毒驾5起,涉牌涉证2264起,违法载人116起,未戴安全帽11024起,闯红灯365起,不礼让斑马线346起,其他52855起,扣车5205辆,拘留100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举捣毁了由张刀村村民龙计富等人组成的地方涉恶势力(省公安厅已初步认定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龙计富团伙共涉及刑事案件11起,目前共抓获涉案嫌疑人22人,刑事拘留21人,逮捕15人,缴获枪支6支。破获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张丽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案,此案共涉及集资人79人,共集资金额1229.5万元,目前正在侦办中。

3、狠抓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警,提升队伍管理能力

将《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民警交往行为“二十个不准”等作为各支部每月党日活动学习主题。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政治建警为第一责任人,采取领导讲学,单位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考促学,讨论助学,走出去和请进来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抓好学习,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查摆自身问题,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借助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督促政治理论学习,对未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的民警及时通报。组织40人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组织10人参加县纪委举办的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组织全局民警参加“‘学习新思想·赶考新时代’等你来战”线上答题活动,将政治建警融入到每个民警日常学习并形成常态,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外化于行。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大队加大督察巡查力度,防微杜渐,以点带面,及时纠正查处民警执法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按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执法监督员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公开执法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抓严抓实,切实履行“党管干部”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委成员分别下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帮助和指导基层支部从严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对支部工作进行点评,树立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气氛,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消除思想上不同程度存在政治建警工作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急可缓,可强可弱的模糊片面认识。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做精做强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划拨27万元党建活动经费并列入预算,有力保障党建工作正常运转,开创了“互联网+党建工作新时代。多渠道完善“从优待警”措施。充分利用花垣县警察基金会,落实关爱民警措施。出台了《花垣县公安局关于落实工会会员法定节日、生日、结婚、生育、生病、去世及退休慰问的实施细则》和《花垣县公安局关于落实辅警法定节日和辅警及家属去世慰问的实施细则》,落实法定节日慰问、民警生日慰问以及民警、文职、辅警直系家属去世慰问工作;落实在职民警、文职、辅警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工作;对公安英模、英烈家属,因公致伤致残民警开展慰问走访工作;对患病、因公负伤民警进行慰问;为全局民警、文职办理了医疗互助。全局共培养4名心理咨询师(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1名),组建心理服务团队,开展民警心理健康服务活动,第一时间介入对家庭重大变故、在执行任务中身心受伤民警进行心理疏导成立民警服务机构,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民警履职维权提供专业服务;召开学优民警子女座谈会,对考上大学的民警子女发放助学金。落实激励关怀制度,表彰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25名。加大“从严治警”力度,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县纪委立案3起共5人,党纪政纪处分民警3人、辅警1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8人,停止执行职务1人,约谈15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警力不足,制约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正常开展。我省警民比为万分之8.9,远低于全国万分之13的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倒数第四,而我县人口总数为314700人,现有警力219人,占全县总人口万分之6.96。我局派出所民警88人,派出所实际警力虽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18%,但派出所警民比更低。如双龙镇总人口29000人,双龙派出所民警5人,警民比仅万分之1.7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安执法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如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方面,与2008年相比,机动车保有量增加80%、出国()人员增加291%。警力不足使公安行政管理服务的压力日益加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管理服务质量。2013年省厅出台文件,要求各地根据需要,按公安民警与协警11的标准增配协警,但招录的协警按规定既不能驾驶警车,又不能参与办案;既不能进行治安管理,又不能进行安全检查,只能进行一般的巡逻看护工作。

2、现行体制与所承担责任和任务不相称。在目前公安工作独立考核机制改革还没有正式实施之前,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公务员管理体系之一,每年除了受到公安机关内部的各种检查、考核、验收外,还要面对多种公务员类的检查、考核、验收,“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民警往往都扮演着“多面手”的角色。以扶贫工作为例,我局帮扶5个村,按照扶贫工作“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我局成立扶贫办,成员3人,1名局领导专职主抓扶贫工作,每个村进驻1个扶贫工作队3人,共抽调15名警力专职扶贫,抽调143名男民警(女民警不抽)每人承担35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任务,是全县帮扶村最多、专职扶贫人员最多,抽调帮扶责任人最多的单位。扶贫工作责任大,检查频繁,州县督查紧,此类非警务任务繁多,使公安警力分散,警力不能随着警情走,每到州检、省检,公安几乎全警出动,既要迎检又要维护稳定,公安基础工作几乎停摆

3、经费紧缺制约公安改革步伐。全县共13个派出所,除三角岩、龙潭、民乐、边城、麻栗场、吉卫、长乐、双龙8个老派出所有独立办公用房和新设立的龙洞派出所的业务用房正在修建中外,还有4个新派出所借用当地政府办公用房。按照湘政法[2018]29号文件精神,推行“一村一辅警”我县需配备217名专职驻村辅警,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下拨专职驻村辅警的工资福利,地方财政每年需承担325.5万元配套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因财力不足,我局原计划2018年底完成辅警招录工作只能顺延,肯定无法按省厅要求20192月全面完成所有乡镇“一村一辅警”工作任务。推行“城市快警”平台难度更大,因为从投入经费上计算,邵阳建设33个“城市快警”平台共投入1.1亿元,每个平台投入资金达333万余元,每个平台每年运行经费要130万元;从投入警力来计算,每个平台投入警力达30人,其中民警6人,辅警24人,实行三班制。就我县而言,不仅财政无法支撑,警力也无法满足。

4、民警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局在职民警的专业背景复杂,部分民警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及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普遍存在知识结构老化,科技应用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部分民警对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充分,不会运用科技工具采集录入信息,更不会运用各类信息系统研判分析、查找线索,使警务信息化成果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难以适应现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需要。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建议财政部门加大预算指标和基数,保障公安机关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制度管理,公安机关深化改革,规范支出,加强管理,保证每一分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花垣县公安局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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