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花垣县2023年6月认定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公告.docx
根据《湖南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及省、州有关要求,我县通过“村(社区)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等程序,现将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花垣县6月认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
花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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