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花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2-27 字体大小:
 湘发改西开〔20181021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江华县、江永县、石门县、桃源县、安化县发改委(局)、财政局、旅游局: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19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各专项实施方案为做好2019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与支持区域  

  1、实施目标: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依据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和总体工作方案,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12条精品线路建设实施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四个一三年行动计划即提质升级100个以上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1000家以上湘村客栈引导1000万人次以上体验大湘西精品线路之旅新增100亿元以上旅游收入促进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民俗文化产业、生态保护、特色农业、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沿线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2、支持区域: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12条精品线路涵盖的8个市州47个县市区 

  二、实施重点及方向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激发民间投资动力和活力发挥民间投资唱主角挑大梁的主体作用支持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12条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及旅游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四方面: 

  1、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主要指建设地点位于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上、处在4A及以上旅游景区或城区周边1小时左右车程范围内资源、客源条件较好,采取市场化运作(已明确旅游开发投资主体)对当地旅游产业具有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择优支持30个左右(每个县可申报1—2个)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确保建设一个、受益一个。建设内容包括:1)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包括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氛围景观设施(含标识标牌、服务驿站、主题雕塑、观景平台、标志性石景等)、自驾车营地、信息化设施等2)旅游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家庭旅馆、特色民宿、乡村度假客栈、旅游购物示范店等各地应坚持乡村旅游的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围绕景区带村的乡村旅游发展主题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需求,加强景区功能的配套完善与提质升级根据当地实际和上述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建设项目 

  2湘村客栈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湘村客栈群建设项目所在村须建设或改造5户以上(含5户)家庭旅馆各地要按照建设及评定标准,结合当地历史人文景观、自然生态景观、生产生活场景、环境改善新建或改造现有房屋,打造湘村客栈集聚区其中,特色民宿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丰富业态、突出特色的原则,按照大湘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特色民宿标准建设每栋3个以上房间结合大湘西地区独特的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建成一批低碳环保、绿色消费、特色鲜明的住宿、餐饮和文化体验式民居家庭旅馆建设要把握好盘活资源、规范服务、精准到户的原则,按照大湘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家庭旅馆基本条件与评定要求利用现有闲置房屋,改造客房、厕所和厨房等设施形成每户拥有4个以上床位、品位高、功能全的特色家庭旅馆 

  3、旅游交通标志提升项目按照大湘西地区旅游交通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在通往新增节点景区、新增3A及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精品景区、自驾车(房车)营地、湘村客栈群、新增景点集群(特色村镇)的途中完善旅游交通标志标牌建设,设置道路为高速公路连接线、国道、省道等公路主干线及景区连接公路在原有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交通标志体系建设基础上,选择景区集中、游客流量大的主干路段优化设置旅游交通标志牌,进一步营造旅游氛围提升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品牌形象。 

  42015—2018年精品线路建设贷款项目包括自驾车(房车)营地、游客服务中心、特色氛围景观等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贷款项目节点或景点集群(特色村镇)旅游开发建设贷款项目(不含旅游公路、4A以上大型景区建设贷款项目) 

  三、安排原则及支持方式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投入大湘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在支持方式上对当地政府投入及吸纳民间投资为主的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视项目建设规模给予投资补助。对利用银行贷款(不含旅游公路、4A以上大型景区建设贷款)的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为32019年年度贴息补助计算截止为201812月底申请贴息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投资补助支持。 

  1、突出重点优先支持吸纳民间投资为主或利用金融资本的项目支持交通便利、贴近群众、功能合理、规模适当的项目。 

  2、从严规范项目安排与计划执行情况挂钩对近两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计划项目未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压减资金规模同时,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所报项目应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定向倾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对于我省明确的11个深度贫困县所报项目在项目要求及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建设地点符合以下条件:《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的节点和景点集群(含增补纳入的节点和景点集群)所在村 

  2、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必须是前期工作已完成或已开工项目。其中乡村旅游精品景区项目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处于精品线路上交通方便,位于4A以上景区或中心城市及县城周边(1小时左右车程范围内)不含现有的4A以上大型旅游景区2)乡村旅游特色突出主题鲜明,开发有休闲农庄、特色民宿、生态停车场或自驾车(房车)营地、户外运动等多元化的乡村休闲度假产品3)景区发展已实行市场化运作(已明确投资开发主体)申报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4)以单个特色村镇(景点集群)或景区节点申报不得整县打捆申报(同一景区内相邻的特色村镇除外)。 

  3、申请贴息补助的项目应为20158月后开工建设的项目贴息期不超过三年。 

  (二)材料要求 

  1、市州及县市区发改、财政、旅游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文件 

  2、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式8份)主要内容包括: 

  1)乡村旅游精品景区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建设的必要性(含资源条件和现有接待能力、市场分析和效益分析)、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等。 

  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包括项目建设规划图、主要配套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效果图、已开工项目的景观设计图或施工图、旅游区(景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等。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选址意见、土地流转合同或用地预审意见等(根据相关规定或项目实际情况不需要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除外)申报项目名称应与项目批复文件一致。 

  4)项目建设现场全景照片(附拍摄时间、照片说明)等 

  3、申请贴息补助的项目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业主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到位证明、支付利息清单、银行付款单据和发票、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 

  4、申请湘村客栈项目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业主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项目建设现场全景照片(标注拍摄建设内容名称与拍摄时间)等。 

  5、申请旅游交通标志项目附旅游交通标志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设置地点、版面信息、规格、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6、项目业主及县市区发改、财政、旅游部门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时间要求 

  2019115日前向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报送项目资料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发改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并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县市区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旅游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有关内容,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州发改、财政、旅游部门;市州发改、财政、旅游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省发改委。其中江华县、江永县、石门县、桃源县、安化县直接报送省发改委。 

  联系电话: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 0731—89991041 

      箱:dxxqmxk@126.com 

    

  附件:1、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申报表 

  2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及节点(景点集群)旅游开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3、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湘村客栈项目申报表 

  4、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交通标志项目申报表 

  5、市(州)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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