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花垣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非涉密部分)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56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关于请抓紧推进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请抓紧实施,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湖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湖南省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加快推进实施,严格项目管理。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 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管所、“门墙亭廊栏”景观类设施,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三)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联推进,加快做好项目清场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在四季度开始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于不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抓紧启动简化发包程序,采取“乡镇政府+村+级劳务合作社(村民理事会)+当地群众”,迅速开展工程建设。对需要招投标的项目,抓紧推进招标工作,尽量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尽快明确项目实施单位。
(四)结合务工群众摸底工作,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劳务 组织模式和“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等要求,抓紧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等在家门口务工就业,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发放比例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进一步提高发放比例。原则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发放。我局适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投资项目有效发挥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增收作用。
(五)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通过以工代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二、加强监管
(一)项目单位、项目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
(三)我局将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
(四)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审查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涉及、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三、跟踪调度
本批计划投资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你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5日前及时更新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支付情况等数据。我局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适时开展实地调研,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本批计划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对于前期工作推进慢、11月无法开工且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开展约谈,采取通报、缩减下一年度投资等方式对项目所在镇予以约束惩戒。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 3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具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花垣县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花垣县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3日
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规模汇总 |
建设内容汇总 |
拟开工日 |
拟完工日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本次申 |
部门 |
项目(法 |
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 |
日常监 |
预计带 |
预计发 |
预计培 |
预计 |
其中,对易地搬 |
计划发 放劳务 报酬规 模 |
综合赈济模式类型 |
计划采取的劳务组织模式 |
花垣县龙潭镇 |
新建 |
生产道路、污水管道、排水渠、人行道整治等 |
新建水泥立柱及拉网50亩,生产道150米,污水管道1100米,排水渠130米;人行道整治3800米,水电铺设4000米,水渠改造300米以及景区标识工程建设。 |
2024年11月 |
2025年10月 |
总投资 |
389 |
389 |
直接 |
花垣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
吴 |
花垣县发 |
龙忠望 |
102 |
122 |
92 |
4 |
产业 |
乡镇政府+村级劳务合作社(村民理事会)+当地群众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389 |
389 | |||||||||||||||||||||
地方预算内投资 |
|||||||||||||||||||||||
其它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
|||||||||||||||||||||||
其它投资 |
附件 2
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 | ||||
申报地方或单位 |
花垣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389 | ||||
总体 目标 |
新建花垣县龙潭镇双坪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02人,发放劳务报酬122万元,培训92人,设置公岗4个。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2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