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花垣县供电公司经营区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园区高质量发展专班,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509号)相关要求,现将花垣县供电公司经营区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及相关要求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计算原则,截止3月底,花垣县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为2.01万千瓦。
二、计算结果
截止3月底,花垣县可开放容量计算结果见下表。
花垣县供电公司经营区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区县可开放容量 计算结果 | ||||
计算截止实际:2025年3月 |
单位:万千瓦 | |||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承载力等级 |
剩余可开放容量 |
1 |
湘西州 |
花垣县 |
绿 |
2.01 |
花垣县供电公司经营区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电网设备清单 | |||||||
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3月 | |||||||
接入受限线路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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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线路名称 |
线路型号 |
电压等级 |
线路额定输送容量(kW) |
已接入容量(kW) |
接入比例 |
1 |
花垣县供电公司 |
302排碧线路 |
LGJ-50 |
10kV |
2500 |
4540 |
181.60% |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可开放容量决定项目是否具备开发条件,备案未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应超过我县可开放容量。设备可开放容量决定项目是否能在本设备上接入系统,某电压等级设备可开放容量不足时应暂停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此设备和该设备的下级供电设备。具体接入情况以花垣供电公司接入批复或供电方案答复为准。
2、坚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科学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因我县可开放容量承载力等级为“黄色”,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备案前要报县发改局、接入系统方案批复前应报花垣县供电公司同意后进行。同时,在开展项目备案时需提醒开发企业提前了解项目拟接入的台区、线路、变电站是否存在接入受限情况,对接入受限的项目应及时退窗并做好解释工作。
3、各开发企业应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5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湘西州分布式光伏规范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州发改运行[2024]214号)等文件要求,严禁以自然人名义开发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严禁通过光伏项目利用自然人信息货款或变相贷款,严禁项目未批先建。县发改局会同花垣县供电公司做好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对违规企业限制项目开发和并网。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