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花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6 字体大小: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工作。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武陵山片区开发以及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11、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12、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13、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14、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15、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16、研究提出全县流通体制改革意见以及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建议,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快速发展;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监管工作。17、负责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和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的监管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协调大型物资商品交易活动。18、负责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的初审报批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初审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应诉及相关工作。19、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企业进出口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以花垣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20、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管和执法;承担商务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开展商务大型专项执法活动。21、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和合作活动。2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依法监管涉外调查活动。2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负责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2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2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26、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负责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27、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乡镇统计站工作,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2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1县发展和改革局设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财务室牌子)、人事股、发展规划股(加挂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股牌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股、法规股(加挂花垣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花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项目管理稽察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基础产业股(加挂花垣县机场建设办公室、花垣县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能源股、工业股(加挂高技术产业股牌子)服务业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加挂就业和收入分配股牌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股财政金融贸易股价格调控股(加挂花垣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商品价格管理股服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招商联络股(加挂花垣县外商投诉协调中心牌子)

、市场建设股(加挂花垣县人民政府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花垣县汽车更新报废回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市场运行调节股(加挂花垣县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商务信息管理和电子商务股(加挂花垣县商务信息中心牌子)、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2、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1名,地财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监察)负责人1名,总统计师1名,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0名。3、派出花垣县价格监督检查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核定行政编制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4、下属机构,1)花垣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队,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地财编制13名,其中:队长1名。(2)花垣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3)花垣县湘西地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花垣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花垣县巩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4)花垣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5)花垣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6)花垣县节能监察中心,全额预算管理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7)花垣县经济信息中心,全额预算管理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8)花垣县价格认证中心,全额预算管理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9)花垣县普查中心(加挂花垣县民意调查办公室牌子),全额预算管理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10)花垣县商务物价统计综合执法大队(加挂花垣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全额预算管理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11)花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过度),差额预算管理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12)花垣县市场管理局,自收自支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8名,其中:局长1名。13)花垣县电子计算站,自收自支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编制暂未核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统计局、县以工代赈办、县商行办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94.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7.58万元,主要是工资调资及交通补助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9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6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2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7.58万元,主要是工资调资及交通补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6.6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160.42万元(注: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42.49万元,较2017年减少3.01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办公设备老化及新机构设立,需更新、增添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84.8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公开表:

1、部门2018年收支总表

2、部门2018年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2018年支出情况总表

4、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C:\fakepath\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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