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发展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花垣县发展改革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定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推进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武陵山片区开发以及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湘西地区开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17、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8、组织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指导督促国有购销企业敞开收购;组织落实县内外粮食调运和粮食进出任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控和监管粮食价格。协调促进全县粮食的促销、推销,确保军队粮食供给;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应对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19、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与储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粮食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进出计划;制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核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收购、经营粮食的资格;配合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0、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应急和统计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地方储备粮食总量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有关规定代管各级储备粮,协调中央储备粮与地方粮食收购关系,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安全储存。
21、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好粮食市场行情分析预测;负责全县粮食储备、加工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规划、布局,帮助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
22、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以及全县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促进对外粮油经贸的发展,组织协调全县进出粮食的转运经营。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和监管,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粮食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拨补、使用的管理情况;负责粮食行业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验收等相关工作。
23、组织指导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国家减灾中心重点减灾项目建设;承办州、县下达的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承担县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任务;负责全县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备和调拨任务;负责全县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物资接收、储备和调拨任务。
2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部门下设22个内设科室组成。内设科室具体为:1、办公室;2、发展规划综合股;3、法规股;4、经济体制改革股;5、地区经济股;6、固定资产投资股;7、经济贸易与财政金融股;8、农村经济股;9、基础设施股;10、能源运行股;11、工业能源与高新技术股;12、就业与服务股;13、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14、社会发展股;15、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股;16、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17、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18、粮食调控与储备供应股;19、产业发展下科技股;20、救灾物资储备股;21、财务审计股;22、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1、花垣县发展改革局(本级;2、花垣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3、花垣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计4642.34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2162.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99.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579.99万元。
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计46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25万元,项目支出3047.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3.34万元。总收支平衡,账表一致。收支总计与上年同比减幅38.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商务局分设独立独立核算,相关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总计3062.35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162.45万元,占总收入的70.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99.9万元,占总收入的29.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计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72%;项目支出3047.75万元,占总支出的73.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16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89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95万元,公用经费197.51万元);项目支出1901.6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花垣县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888.74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16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4.49%;
增加原因: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调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花垣县发展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856.06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95万元,公用经费197.5万元);项目支出1901.6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花垣县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164.64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856.06万元,比上年增加31.94%。
增加原因: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调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85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4.35万元,占总支出52.6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87.52万元,占总支出37.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9万元,占总支出1.78%;农林水支出49.2万,占总支出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6万元,占总支出2.97%;住房保障支出57.29万元,占总支出1.9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856.06万元,年初预算925.88万元.增加年初预算财政总拨款208.47%。其中预算基本支出925.88万元(人员经费807.65万元,公用经费118.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决算基本支出95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96万元,公用经费197.5万元);项目支出1941.6万元。相比人员经费比预算减少6.28%,公用经费比预算增加67.05%;项目经费比预算增加1941.6万元。
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原因为商务分设,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增加原因为帮扶村由原来的2个村增加至3个村,增加帮扶力度。项目增加原因为2019年光伏发电、西部开发等项目资金由上级拨款,年初为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85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95万元,公用经费197.5万元);项目支出1901,6万元。人员支出占总支出26.5%;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6.9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5.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2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预算数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5.92万元,比年初预算35.49万元减少9.57万元,减少26.97%;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比上年决算数19.48多6.44万元,增加33.06%,原因是为机构改革,发改局增加粮食、东西部协调等部门职能,接待费用增加。
1 、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情况:2019年决算数19.9万元、2018年决算数11.72万元、2019年预算数27.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8%,比年初预算数下降27.61%。说明原因:2019年比2018年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发改局增加粮食、东西部协调等部门职能,接待费用增加。决算比预算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情况:2019年决算数0万元,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9年预算数0万元;说明原因:没有购置车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情况:2019年决算数6.02万元,2018年决算数7.76万元,2019年预算数8万元;比本年预算数下降3%,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22.42%。说明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4、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情况:2019年是否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对比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原因是没有人因公出国。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6.02万元,车改之后车辆保留数1辆;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9.9万元,接待人数1422人次,接待批次189次;
3、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原因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说明。
花垣县发展改革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说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省州重点项目建设。我县实施重点建设项目73个,内容涵盖城建及基础设施、民族生态文化旅游、工业、农业农村、社会民生及生态环保等,总投资319.46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60.67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1个,总投资39.3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5.5亿元;州重点项目12个,总投资104.9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25.1亿元。
二是抓好项目核准和备案。共审批核准项目80个,总投资588989万元,其中,备案类项目50个,总投资400520万元,审批类项目27个,总投资188468.71万元。
三是抓好项目储备和争资上项。全县共完成重大项目储备396个,总投资502.9亿元,完成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8个,总投资87.58亿元,其中17个项目实现了入库。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57万元,其中,第一、二、三批次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88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72万元,州财政预算内投资200万元。
四是抓好项目申报。完成华鑫学校足球场项目(300万元)、县人民医院项目前期、殡仪馆项目(1000万元)、省重点防护林工程(200万元)、五龙冲水库、猴儿洞水库、兄弟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共申报项目资金8000万元;完成花垣合心农旅发展有限公司2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申报。与此同时,湘西机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城乡一体化建设、矿业环境综合整治、天然气长输管网等建设推进加快,渝湘高铁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计划稳步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已完成偿债任务1.9亿元。清理PPP项目,经过调减规模,5个保留项目总投资由72.62亿元调减至36.75亿元。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工作,保留2家公司,转型4家公司作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运作。
六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梳理“五办”清单,全县梳理“马上办(即办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74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738项,“就近办”便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94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83项,“窗口办”政务服务事项共973项。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57项事项多渠道统一入口办理,实现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控和“省州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七、强化价格监管,确保市场经济稳定有序。1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依据省、州发布的2019年版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定本级经营服务收费、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2是调整中小学学校食堂伙食费标准。当前猪肉市场价格居高不下,通过成本调查,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农民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商,达成统一意见,适当调整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标准。乡镇中小学校每生从5.5元/餐调整至6元/餐,城区中小学校每生6元/餐调整至6.5元/餐。3是抓好“减税降费”工作。与县财政局、国税局一道在县工业园区开展“畅享三湘、减税降费进园区”活动,对参加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发放“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50份,同时派员参加为8家企业上门宣传服务。取消8项经营服务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近50万元;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一部分交易服务费,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一部分交易服务费标准,平均降幅30%;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修复费中的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降低50%;放开机动车检测等8项服务性收费。降低十八洞观光车价格标准,由30元/人次降至20元/人次,降幅达30%;降低古苗河大峡谷景区门票价格标准,由108元/人次降为88元/人次,减轻游客负担近20万元。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公司抄表到户不满1千伏由0.815元/千瓦时至0.7335元/千瓦时,1-10千伏由0.795元/千瓦时至0.713元/千瓦时;转供电最高限价为0.8503元/千瓦时;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近120万元。4是做好价格认证服务。到目前为止,认证中心共受理价格认证案件182宗,认证金额达736.907万元,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和稳定社会治安。
八是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绘制脱贫攻坚完美答卷。1是制定了2019年《花垣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花垣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2是加强互访互商。今年,两区县高层紧密互动,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开展交流对接4次。3是加强人才交流。互派党政干部挂职交流8人,其中,我县选派往槐荫区挂职6人,槐荫区来我县挂职2人,互派专业技术人才102人。4是严格资金使用。明确援助资金使用项目13个,其中,产业扶贫项目8个,使用资金2846万元;就业扶贫项目4个,使用资金1262万元;健康扶贫项目1个,使用资金100万元。5是加强产业合作。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助资金4208万元,实施投资项目13个。6是加强劳务协作。完成贫困人口转移就业2263人;其中,在省内就业2029人,在省外就业234人。开展就业培训班12期,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7人。全力推进职教合作,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十八洞分院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学员83人,累计派往山东本部学习的建档立卡户学员131人。7是推进携手奔小康。坚持把携手奔小康作为扶贫协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累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42项,捐赠爱心物款共折合人民币1546万元。
九、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1是稳步推进安置住房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1047户4556人,其中2016年搬迁634户2828人,2017年搬迁413户1728人;集中安置668户2933人,分散安置379户1623人。目前,全县379套分散安置住房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确权登记,4个集中安置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共建成住房980套,安置了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对象户和部分同步搬迁户。2是扎实推进配套设施建设。累计建设道路7.2公里,铺设饮水管网5.9公里,电网13.7公里,硬化路面7.2公里,建设绿地面积158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02盏,修建垃圾围35个,每个安置点均已全面实现“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有线电视、通网络)“五化”(即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目标。3是加强搬迁入住。截止10月底,全县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047户已全部入住,实际搬迁入住率达100%。4是加强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全县104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除去传统村落保护343户、无房户45户、共建联建20户,实际应拆旧复垦639户,现已拆旧632户,复垦复绿632户,拆旧复垦率为99.3%。5是加强后续帮扶。认真落实生态补贴、教育补助、医疗救助、低保等政策帮扶措施;开通搬迁户籍办理“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193户易地搬迁户全部纳入兜底保障。6是狠抓产业建设。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基地”模式,投入资金1210万元,建成民乐村黄金茶1000亩、祥和村桑树及黑木耳培育基地500亩、大猫村黄金茶1000亩、老王寨村青花椒200亩、火焰土村吴茱萸200亩。7是狠抓就业创业培训。依托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和县域内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建立完善“订单式”、“定向式”就业培训模式,合理引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外出务工或就近就业,以便获取稳定的收入来源。开办培训班10期,实现就业1421人,年均工资在2万元以上。8是开展“互助五兴”。以十八洞村为试点,开展“互助五兴”活动,有效加强了搬迁群众自治能力,极大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建设新家园、共创致富路的劲头,搬迁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动力十足、美好生活前程似锦。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8.23万元,增长67.0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及加大对3个帮扶村的帮扶力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其他根具实际情况需要说明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