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0 字体大小: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支出情况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定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推进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武陵山片区开发以及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湘西地区开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17、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8、组织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指导督促国有购销企业敞开收购;组织落实县内外粮食调运和粮食进出任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控和监管粮食价格。协调促进全县粮食的促销、推销,确保军队粮食供给;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应对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19、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与储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粮食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进出计划;制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核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收购、经营粮食的资格;配合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0、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应急和统计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地方储备粮食总量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有关规定代管各级储备粮,协调中央储备粮与地方粮食收购关系,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安全储存。

21、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好粮食市场行情分析预测;负责全县粮食储备、加工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规划、布局,帮助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

   22、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以及全县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促进对外粮油经贸的发展,组织协调全县进出粮食的转运经营。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和监管,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粮食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拨补、使用的管理情况;负责粮食行业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验收等相关工作。

23、组织指导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国家减灾中心重点减灾项目建设;承办州、县下达的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承担县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任务;负责全县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备和调拨任务;负责全县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物资接收、储备和调拨任务。

2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22个内设科室组成。内设科室具体为:1、办公室;2、发展规划综合股;3、法规股;4、经济体制改革股;5、地区经济股;6、固定资产投资股;7、经济贸易与财政金融股;8、农村经济股;9、基础设施股;10、能源运行股;11、工业能源与高新技术股;12、就业与服务股;13、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14、社会发展股;15、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股;16、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17、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18、粮食调控与储备供应股;19、产业发展下科技股;20、救灾物资储备股;21、财务审计股;22、人事股。全部纳入2020年的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花垣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86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57.9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商行办归口县商务局,预算指标归口由县商务填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57.9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数867.97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925.88万元,比去年增加57.91万元,变动的原因有: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商行办归口县商务局,预算指标归口由县商务填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57.9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86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57.9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商行办归口县商务局,预算指标归口由县商务填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57.91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867.9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数925.87万元,比去年减少57.91万元,变动的原因有: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商行办归口县商务局,预算指标归口由县商务填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57.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867.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86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级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8.28万元,下降,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商行办归口县商务局,预算指标归口由县商务填报。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7.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6.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变化。原因是按照州、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24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3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26万元,固定占比8%,房屋构筑物450平方米,与县政府联合办公,产权归属县政府。通用设备189个(台、辆等)、12.96万元,使用车辆1辆、7.3万元。2020年有资产新增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867.9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867.97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支出情况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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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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