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花垣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花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垣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743-7223292。
(一)概述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全局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联络员,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截至2020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同时信息公开在网上进行督办,领导可以上网及时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随时查阅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程度和完成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截止至12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上报动态信息28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页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提供搜索和下载。
(三)咨询、投诉情况
2020年度网上未接受咨询意见。
2020年,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有待加以克服和改进。
1、信息发布还存在主动性不够和时效性不够的情况;
2、信息公开工作还未建立完善的领导协调机制,缺乏分工负责、考核奖惩的长效机制。
3、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和薄弱。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加强和大力开发信息资源,进一步收集、整理各类工农业经济信息,为企业和市民服务。同时,提高思想认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力度,争取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34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10 |
减69 |
302 |
行政强制 |
500 |
减117 |
2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6 |
233030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