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2年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花垣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2022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原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本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区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落实好《花垣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总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凝聚合力的工作局面。
三、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充分发挥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推动建立健全党内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维护党 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权威性、严肃性。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严格执行党委决议,推动建立完善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职责作用。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是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 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扎实推进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督促县局所有人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每年专题听取上一年度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五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 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拓宽法治优秀人才吸纳渠道。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统筹局属各部门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2次法治专题讲座,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 法述法制度,加强对民警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