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增量房)“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不动产转移登记(增量房)“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30 字体大小:

不动产转移登记(增量房)“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

我要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增量房)。

二、适用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增量房)。

三、申请主体

不动产转移登记(增量房)应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产权证书;

4.不动产买卖合同;

5.税费缴纳凭证或完税结果材料。

五、申请方式

(一)全程网办

1.申请人登录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或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2.选择需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属地专区,完成线上申请和资料提交。

3.通过完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录音录像、大数据核验、信息共享、统一支付、电子证照互认等功能,实现跨域“异地申请、属地办理”。

(二)异地帮办,属地办理

1.申请人登录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全省通办”业务)或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合作省份“跨省通办”业务)完成线上申请。

2.申请提交后,系统发送收取扫描件或照片的材料清单及二维码的电子收件回执给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对受理、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税款和不动产登记费,领取电子证照,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对受理、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

(三)异地代收,属地办理

1.申请人在“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书面授权帮办员提出登记申请,由帮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和身份信息后,通过登录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全省通办”业务)或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合作省份“跨省通办”业务),选择不动产属地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电子影像材料,提交网办申请材料,并视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完成代收件职责。

2.帮办员于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流程同上。

备注:

1.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2.通过快递或代办方式办理事项的,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快递或代办申报,建议申请人选择网上申报,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预审,在网上完成申请材料的补正和修改,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快递或代办提交给审核部门,这样可避免申请人反复邮寄申请材料,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的浪费。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八、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不动产权证书。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邮寄送达,线上申领电子证照。

九、办理地点:花垣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十、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0743-7220115

2.帮办员:麻怡(13574376226)、蔡依婷(17774330360)

3.投诉电话:074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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