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花垣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0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支出情况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六)承担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八)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十四)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工作。(十五)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十六)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十七)负责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十八)负责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十九)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林业和草原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和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业、草原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二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审核监督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使用,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草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草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二十三)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二十四)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十六)推进全县林业改革,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林场、中心苗圃工作,指导镇()林业工作开展。

(二十七)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业产业开发与建设,对林产品、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病虫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二十九)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三十)组织编制县秦岭生态保护总体规划,负责调研秦岭生态状况,提出秦岭生态保护政策的建议,研究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保护项目。贯彻执行有关秦岭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的有关县级专项规划的执行;组织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县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草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

(三十一)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三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十四)组织拟订和修改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实施计划。
(三十五)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包括临时)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十六)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三十七)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工作的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
(三十八)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核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参与对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
(三十九)负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与报批;指导监督县(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参与审查县(市)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
(四十)负责指导规划信息和规划展示工作。
(四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花垣县自然资源局是负责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政工股、工会、后勤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征地事务所、政策法规股、信访股、党委办、信息中心、执法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所有者权益股、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镇规划管理股、乡村规划管理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生态修复股、地勘股、矿业权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国土测绘管理股、政务服务股、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保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苗圃、乡镇资源所等58个股室。二级机构五个: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测绘队、设计室、林业中心。我部门行政编制48人,实有60人,事业编制266人,实有18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41人,实有41人;退休人员9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花垣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本级;

2二级机构:花垣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花垣县国土资源、花垣县城乡规划局、花垣县林业局于2019年机构合并成立花垣县自然资源局,下设二级机构:花垣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361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5.16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07.08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07.08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数3615.16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 3408.08 万元,比去年增加207.08万元,变动的原因有: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预算经费同时增加207.0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3615.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4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77.8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7.08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支出预算数3615.16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 3408.08 万元,比去年增加207.08  万元,变动的原因有:1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预算经费同时增加207.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615.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61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二级机构等二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6.2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因公出国(境)费 0 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因公出国(境)费  0元,公务运行比上年减少26万元,原因是按照州、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重组公车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15.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7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68.25 万元:主要是全国第三次土地普查技术服务费521万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服务费24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088.84元,其中流动资产488.3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00.49  万元,固定占比 70.27  %,房屋构筑物 7914.7  平方米、 1789   万元,通用设备3   个(台、辆等)、162.9 万元,办公专用设备  45  个(台等)  62.15  万元,使用车辆 3  辆、162.9  万元。2021年预计有资产新增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花垣县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3615.1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 个,涉及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中:工作经费项目0 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支出情况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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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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