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CC62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CC622)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5 字体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韩某华

行政相对人地址

湖南省花垣县龙潭镇龙潭村九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花交处罚2023〕DF040008

违法事实

当事人韩某华驾驶UCC622五菱牌7座小型普通客车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仟元整(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韩某华2023年4月25日缴纳了罚款,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义务,非税收入缴款单据号:421709746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25日

公示期限

一年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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