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A5787)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滕某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湖南省保靖县复兴镇马洛村洞口组34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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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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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花交处罚〔2024〕GF060006号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滕某驾驶湘UA5787福德牌重型平板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依据 |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 |
处罚结果 |
处柒佰伍拾元整(7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滕某于2024年6月25日缴纳了罚款,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义务,非税收入缴款单据号:1056595278。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5日 |
公示期限 |
一年 |
当前状态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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