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A578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A5787)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5 字体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滕某

行政相对人地址

湖南省保靖县复兴镇马洛村洞口组3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花交处罚〔2024〕GF060006

违法事实

当事人滕某驾驶湘UA5787福德牌重型平板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

处罚结果

柒佰伍拾元整(7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滕某2024年6月25日缴纳了罚款,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义务,非税收入缴款单据号:1056595278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25日

公示期限

一年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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