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F03515)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F03515)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8 字体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地址

湖南省花垣县佳民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花交处罚〔2024〕DF0120004号

违法事实

当事人兰涉嫌驾驶湘UF03515比亚迪牌5座小型轿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元整(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2025年1月2日缴纳了罚款,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义务,非税收入缴款单据号:1082986398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限

一年

当前状态

正常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