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湘UGS929)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吴某刚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湖南省花垣县雅酉镇排达扣村4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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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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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花交处罚〔2025〕DF0307号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吴金刚驾驶湘UGS929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结果 |
处伍仟元整(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谢某兴于2025年4月9日缴纳了罚款,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义务,非税收入缴款单据号:0018980648。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9日 |
公示期限 |
一年 |
当前状态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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