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交通运输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
花垣县交通运输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2年预算公开表
1 收支总表
2 收入总表
3 支出总表
4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补充)
2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补充)
第一部分 花垣县交通运输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花垣县交通运输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2)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县域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招投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金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客运、出租车和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对县道路运输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水域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金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8)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指导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9)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金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劳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干部。
(10)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4个二级机构及11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花垣县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具体为:花垣县海事服务中心;花垣县运输服务中心;花垣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花垣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等。全部纳入2022年的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垣县交通运输局为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花垣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3、花垣县海事服务中心
4、花垣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
5、花垣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专项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60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2.28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8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公交补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602.28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26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4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5.3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8.9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公交补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602.28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263.47万元,占78.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2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77.95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84.44万元,占5.2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253.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48.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交通局公交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车辆亏损补贴;海事交通安全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公益性渡口人员安全经费保障;临时人员工资29.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执法临时聘用人员工资;遗属补助3.1万元,主要用于人事局核定遗属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9.93万元,较上年减少16.78万元,减少10.70%;主要是因为减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3.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2021年增加11.06万元,增加42.54%,主要原因是交通综合执法队执法车辆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
2022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农村客运一体化运营等会议,人数约340人次,主要包含讨论城乡客运及物流一体化关系内容等;培训费预算1万元,人数10,培训内容为交通运营安全检查及海事安全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花垣县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160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39万元,项目支出348.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表。
花垣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