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1预算公开说明

花垣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1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5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支出情况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花垣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技术规范。

(二)为全县经营性客运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提供服务。

(三)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县道路运输企业或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及《教学车辆证》的办理工作;协助交通运输局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资料收集工作。

(四)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道路运输企业或经营业户的年度审验签章工作。

(五)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县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和出租车享受燃油价格补贴,在发放前对其所需资料进行审核与申报工作。

(六)参与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运输计划;负责做好道路运输战备及重点物资运输应急保障运输的组织和调度计划。

参与全县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的规划计划的制度和协调工作;参与组织站(场)建设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

花垣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花垣县交通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一)办公室  负责年度计划、工作报告。总结等文秘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计生卫生、综治、信访维稳、宣传、会务、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二)人事政工股负责本中心干部职工思想工作;负责本中心干部职工的考核、职称评定、工人考工定级申报和培训工作,负责本中心干部职工的劳资、福利及社保、医保等工作;负责本中心离退休同志管理工作。

(三)财务统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负责本中心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理往来结算;负责编制和上报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统计资料;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及发展预测;负责全县道路运输企业会计报表汇集工作。

(四)安全股负责本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机动车维修管理股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档案登记管理,负责对要年审的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登记评定检查后的核实和客运车辆类型及等级评定后的核定工作。

(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股   为全县经营性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提供服务。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9.1元,为一般预算拨款。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27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

2021年花垣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9.1万元。比2020年减少218.87万元。原因是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办公设备配置经费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没有变化,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2021年底,我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36.26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2.11万元专用设备价值3.09万元,家具及其他价值12.74万元,公务用车1台。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花垣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5、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故附件08表无数据,特此说明。

6、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误码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反应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预算公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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