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8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从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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