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营养餐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教育发展乡村振兴工程,以借鉴实事助学基金会课间营养餐模式为抓手,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营养状况。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间营养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7〕110号),现对“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课间营养餐供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课间营养餐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38400元整。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学生奶(200ml利乐砖型包装国家学生专用奶)+鲜鸡蛋+糕点(面包或蛋糕)”供应、配送及相关的服务;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 |
规格型号要求 |
具体供应学生人数 |
备注 |
1 |
学生奶 |
蛋白质含量≥2.3%,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 |
利乐砖包装, ≥200ml |
暂估 923人 |
按学生实际在校人数及供应天数,据实结算。 |
2 |
鸡蛋 |
鲜鸡蛋,出场日期不超过15天。 |
≥50g | ||
3 |
面包或糕点 |
面包或糕点内部需有馅料,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提供种类不少于3种。 |
≥40g | ||
备注:1)每天为每位学生(共923人)供应课间营养餐1份; 2)搭配为“牛奶+鸡蛋+点心”(蛋黄派、果珍蛋糕、荣香包、瑞士卷每个星期轮流交换使用); 3)供货服务期:约200天。 |
2、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仅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在花垣县辖区内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享有优先权;(3)自愿接受采购人委托的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4)企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配送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全链条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六、项目报名、竞争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8月17日~2023年08月23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5个工作日, 到花垣县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咨询、报名并领取资料。
七、询问及质疑
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对“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课间营养餐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 系 人:王 平
电 话:0743 7213325
地 址:花垣县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