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7号) |
全县民办幼儿园、中小及校外培训机构,抽取比例为10%。 |
办学行为检查 |
2025年7月至12月 |
实地检查 |
1 |
花垣县教体局政策法规股 |
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项检查 |
2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检查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国家体育总局17号令《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全县辖区内经营高危项目(游泳池)的商家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证照与许可方面:检查是否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且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和规定进行经营,有无超范围经营的情况;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按规定悬挂在醒目位置。2.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是否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是否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3.设施设备方面:检查体育设施、设备、器材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无安全隐患;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是否能安全、正常使用。4.人员配备方面:是否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5.信息公示方面:是否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2025年7月至10月 |
现场检查 |
2次 |
花垣县教体局群体股 |
否 |
专项检查 |
3 |
日常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全县属于企业的民办幼儿园、中小学。 |
日常工作常规检查视导,办学许可证到期换发实地检查。 |
2025年3月至10月 |
现场检查 |
2次 |
花垣县教体局职成股 |
否 |
日常检查 |
4 |
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全县所有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法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 |
日常工作检查。 |
2025年4月至12月 |
现场检查 |
1次 |
花垣县教体局培管股 |
是(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应急局等) |
日常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