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涉企程度) |
1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县教体部门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7号)。 |
法规股 职成股 群体股 培管股等 |
辖区内涉企办学经营企业 |
办学行为等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年3至12月开展1次 |
专项检查 |
2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检查 |
县教体部门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国家体育总局17号令《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群体股等 |
辖区内经营高危项目(游泳池)的商家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商家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和规定进行经营、有无超范围经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年6月至8月开展2次 |
专项检查 |
3 |
对属企民办幼儿园及中小学日常监管 |
县教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职成股等 |
辖区属于企业的民办幼儿园、中小学 |
日常工作常规检查视导,办学许可证到期换发实地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年3至12月开展1次 |
日常检查 |
4 |
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
县教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培管股等 |
辖区属于校外培训机构 |
日常工作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年3至12月开展1次 |
日常检查 |
1.本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严禁本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重复行政检查。 3.本机关对于未列入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违规实施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可以向本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43--7223071;电子邮箱:644084972@qq.com)和县司法局(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联系电话:0743--7223839,电子邮箱:hyxsfjzfjd@163.com)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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