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内生态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内生态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推进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林保函〔2023〕8号)要求,我县制定了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台账和具体整改方案,并按照审核通过的《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整改销号方案》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县级验收、现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三个问题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内生态问题整改情况》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向花垣县人民政府或花垣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437225513(13574367477)
地址:花垣县建设中路574号(416400)
附件: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内生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内生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推进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林保函〔2023〕8号)要求,我县制定了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台账和具体整改方案,并按照审核通过的《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整改销号方案》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推进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内容,制定了《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整改销号方案》,我县目前已经完成了3个问题的整改内容,具体如下:
1、花垣镇兴农园社区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
2、补抽乡聚福村(现吉首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
1、对花垣镇兴农园社区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由于此问题属于原住居民正常生产行为,是临时简易草莓生产大棚,对地质公园影响不大,通过规模控制,办理备案手续等措施,达到提高群众对地质公园的保护意识和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目标。
2、对补抽乡聚福村(现吉首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按照既定方案采取处罚、林地销号等措施达到提升群众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意识和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目标。
三、整改成效
根据《花垣县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整改销号方案》,在阶段性的整改过程中,对上述二个问题,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现已全面完成相应整改,成效显著,涉及的当事人员对所触发的问题认识深刻,接受处罚态度诚恳,完全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今后科学有效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奠定了坚实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