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在我局登记的县级社会组织公告如下:
下列社会组织准予成立,现予以公告:
一、社会团体
1、 花垣县苗族医药协会
2、 花垣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3、 花垣县民办教育机构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 花垣县德智体幼儿园
2、 花垣县助农公益直播服务中心
3、花垣县退役军人应急救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