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局预算公开
2024年度花垣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2、承担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涉外涉港澳台社会团体、县直各部门审查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3、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4、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奖励工作。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乡镇行政区划有关工作;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6、组织实施全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实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全县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孤儿弃婴收养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儿童收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跨州、跨县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自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花垣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规划财务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2人,实有人数5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垣县民政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花垣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6.5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2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资金单独列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6.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2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资金单独列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6.5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6.7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8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2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5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4%。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9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25.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4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1.47万元,主要用于慈爱园、福利院、敬老院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编制数增加,根据编制数核定本年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8.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6.54万元,基本支出825.0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41.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