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0 字体大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情况:2015年10月根据花发[2015]2号和花发[2015]5号文件规定,组建花垣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
 
  2、人员情况:我局机关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93人;离休3人,退休50人。
 
  3、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我局共设1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拟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等。
  (2)计划财务股:拟订并监督实施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本系统财务计划、预算编制和局机关财务工作。
  (3)人事股: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调配、工资、专业技术职称、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4)行政审批综合股: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人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5)民族股:负责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和分析;负责筛选、论证、报批、组织实施民族经济建设项目;做好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有关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专项经费;参与组织全县性民族文化、艺术、体育等有关活动等。
  (6)宗教股: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规范信教群众在《宪法》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利用宗教活动宣传迷信思想和进行破坏活动;防止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7)文化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文化艺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在社会文化局活动,指导重大艺术比赛、展览、群众文化活动等。
  (8)旅游股:负责拟定全县旅游中长期规划度监督实施;拟订县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市场促销、重大推广活动;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
  (9)广播影视宣传管理股:组织、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规划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执行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的社会管理和技术标准待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协调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系统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等工作。
  (10)市场管理股: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文化市场,负责文化市场的审批、审核及发证、换证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指导督查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等。
  (11)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业;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普及工作等。
 
  (二)项目实施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湘政发[2000]8号)、《湖南省民族医疗减免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湖南省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少数民族医疗减免经费是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特困群众治病困难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医疗费的减免。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是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民族工作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创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少数民族教育助学金是解决少数民族特困生入学困难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少数民族特困生的杂费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1、设立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扶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2、设立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是为了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特困群众治病困难的问题;3、设立少数民族教育助学金是解决特困学生的入学问题。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
 
  加快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真正解决特困群众治病困难及特困学生入学的实际困难。
 
  (三)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1、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31万元,2、少数民族义务教学金20万,3、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0万元。
 
  (四)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体现党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和关怀,促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实现我县的和谐稳定,医疗减免费的发放适当救助了122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给予他们在生活困难上的一定帮助,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病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义务教育助学金适当对298个基本丧失劳动力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特困生入学需要资助。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县民宗旅文广新局对本级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少数民族义务教学金、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程序、合理安排,设立专帐严格管理。
 
  (二)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1、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支出37万元。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边区繁荣发展。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创建专项经费50万元。二是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景区)活动。重点开展了2017年“寻找全国苗歌歌王”大赛、“湘黔渝三省边区各民族大团结龙舟赛”、“湘西第二届农耕民俗文化节”、花垣县蚩尤文化研究会“迎周庆”职业教育成果展、苗族赶秋以及制作60米苗绣长卷献礼建州60周年等活动,增进了各族群众的交流交往交融和民族团结。三是抓好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工作,在花垣小学、县职校等学校开展了苗歌、苗绣等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学习活动。四是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助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民族旅游业发展。抓好民族特色村寨项目申报,助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民族旅游业发展,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00万元,用于双龙镇龙孔村特色村寨建设。双龙镇十八洞村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由国家民委公布命名并挂牌。十八洞村同时入选国家民委2017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已于12月14日完成公示)。
 
  (2)围绕项目建设着力改善民生,推进民族经济发展。2017年向上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79万元,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经济发展,100﹪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支出20万。适当对298个基本丧失劳动力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特困生入学需要资助。
 
  3、少数民族医疗减免支出10万元。解决2016年特困群众医疗减免122户,给予他们在生活困难上的一定帮助,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病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结转2017年1月份剩余资金1万元已完全投入使用。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万元,自筹资金6万元;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20万;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0万元。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37万元;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20万;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0万元。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程序、合理安排,无违规违纪问题。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认真按照州民委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目标管理执行。
 
  四、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
  (一)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的对比分析:
 
  项目实施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上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绩效。
 
  (二)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湘政发[2000]8号》文件。
 
  (三)项目支出后主要的经济、政法和社会效益具体情况:
 
  与周边县市的民族交往得到进一步增强;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弘扬和发展,群众对举办的民族文化活动评价很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花垣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
 
  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少数民族政策非常感激而倍加拥护和支持,为我县的民族团结和民族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五)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三是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在民族工作的调研不够,今后在调研时间安排、涉及范围和课题上加强,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和助手。
 
  (六)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项目的资金总量。
 

 

  

 

 

  

  花垣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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