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民宗旅文广新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花垣县民宗旅文广新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民族宗教、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博物、旅游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县民族宗教、文化、广播影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参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条例》等贯彻实施等等
4、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方面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5、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6、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对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和从事出版行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审核报批全县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项目;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电影电视、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
7、审核全县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便更、记者站的设立并管理记者证,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组织开展出版内容监督管理;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8、管理、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的规划建设,开展陈列展览和对外工作;审核、管理有关组织、个人开办的博物馆、陈列室及民间收藏;归口管理文物市场,协调有关部门打击、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9、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历史文化名镇(村)、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村寨建设和保护规划。
10、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1、负责全县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拟订县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
12、指导、推荐旅游区(点)、乡村旅馆的等级申报、评定和复核工作。组织实施星级宾馆的申报、评定、复核工作和A级景区(点)的申报、评定、复核工作。
二、 机构设置
花垣县民宗旅文广新局是负责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花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设1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计划财务股
3、人事股
4、行政审批综合股
5、民族股
6、宗教股
7、文化股
8、旅游股
9、广播影视宣传管理股
10、市场管理股
11、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股
第二部分 花垣县民宗旅文广新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花垣县民宗旅文广新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8831.63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3911.7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7年支出决算6198.44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269.5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883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6.13万元,占比70%;其他收入2665.5万元,占比3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334.06万元,占比4%,财政拨款收入330.06万元占比99%,其他收入4万元占比1%;教育支出收入37.37万元,占比1%,财政拨款收入37.37万元占比100%,;科学技术支出收入8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比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4724.97万元,占比54%,财政拨款收入3952.07万元占比84%,其他收入772.9万元占比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23.02万元,占比3%,财政拨款收入223.02万元占比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75.91万元,占比1%,财政拨款收入75.91万元占比100%,;节能环保支出收入274.34万元,占比4%,财政拨款收入274.34万元占比100%;城乡社区支出收入143.8万元,占比2%,财政拨款收入90万元占比63%,其他收入53.8万元占比37%;农林水支出收入596.15万元,占比7%,财政拨款收入596.15万元占比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收入2274.8万元,占比26%,财政拨款收入440万元占比20%,其他收入1834.8万元占比80%;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37.2万元,占比2%,财政拨款收入137.2万元占比100%;其他支出收入2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占比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619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7.75万元,占比40%;项目支出3740.69万元,占比6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54万元,占比 5% ,基本支出109万元占比36%,项目支出201.55万元占比64%;教育支出37.37万元,占比 1%,基本支出23.97万元占比65%,项目支出13.4万元占比35% ;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占比1%,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8元占比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9.6万元,占比 68% ,基本支出1858.13万元占比45%,项目支出2331.47万元占比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31万元,占比 4% ,基本支出222.3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84万元,占比2%,基本支出77.84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节能环保支出225.75万元,占比36%,基本支出25.89万元占比12%,项目支出199.86万元占比88%;城乡社区支出87.78万元,占比2%,基本支出3.4万元占比4%,项目支出84.37万元占比96%;农林水支出415万元,占比7%,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415万元占比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0万元,占比8%,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480万元占比100%;住房保障支出137.2万元,占比3%,基本支出137.2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其他支出7.04万元,占比1%,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7.04万元占比10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16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8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增加了252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2622.6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文化旅游项目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98.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电影公司) 。2017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增加了94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增加867.9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文化旅游项目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94.43万元,基本支出2397.94万元,占比48%,项目支出2596.49万元,占比5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54万元,占比7%,基本支出109万元占比36%项目支出197.55万元占比64%;教育支出37.37万元,占比1%,基本支出23.97万元占比65%项目支出13.4万元占比35%;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占比1%,基本支出1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8万元占比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11.38万元,占比69%,基本支出1798.7万元占比53%项目支出1612.68万元占比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31万元,占比5%,基本支出222.3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84万元,占比2%,基本支出77.84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节能环保支出225.75万元,占比5%,基本支出25.89万元占比12%项目支出199.86万元占比88%;城乡社区支出13.02万元,占比1%,基本支出3.02万元占比24%项目支出10万元占比76%;农林水支出415万元,占比10%,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415万元占比100%;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40万元,占比4%,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140万元占比100%;住房保障支出137.2万元,占比3%,基本支出137.2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7.94万元,人员经费2076.21万元,占比87%,公用经费321.73万元,占比13%。
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886.91万元,占比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3万元,占比9%。
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5.1万元,占比83%,其他资本性支出56.63,占比17%。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15万元,公务接待费21.42万元。
“三公”经费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4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保留公务用车5 台,运行费支出34.1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1.42万元,公务接待共批次656次,公务接待人数2192人。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2 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九、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1、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31万元,
2、少数民族义务教学金20万,
3、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1、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 31万元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边区繁荣发展。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创建专项经费50万元。二是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景区)活动。重点开展了2017年“寻找全国苗歌歌王”大赛、“湘黔渝三省边区各民族大团结龙舟赛”、“湘西第二届农耕民俗文化节”、花垣县蚩尤文化研究会“迎周庆”职业教育成果展、苗族赶秋以及制作60米苗绣长卷献礼建州60周年等活动,增进了各族群众的交流交往交融和民族团结。三是抓好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工作,在花垣小学、县职校等学校开展了苗歌、苗绣等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学习活动。四是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助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民族旅游业发展。抓好民族特色村寨项目申报,助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民族旅游业发展,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00万元,用于双龙镇龙孔村特色村寨建设。双龙镇十八洞村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由国家民委公布命名并挂牌。十八洞村同时入选国家民委2017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已于12月14日完成公示)。
(2)围绕项目建设着力改善民生,推进民族经济发展。2017年向上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79万元,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经济发展,100﹪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支出20万。适当对298个基本丧失劳动力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特困生入学需要资助。
3、少数民族医疗减免支出10万元。解决2016年特困群众医疗减免122户,给予他们在生活困难上的一定帮助,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病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结转2017年1月份剩余资金1万元已完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