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花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领导及局机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同时我局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将学法与干部日常学习、周五学习日等结合起来,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至少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到学习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实现干部学法常态化。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制度规则意识。通过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1.完善农业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同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及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农业局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及“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等制度。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经过普法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在农业执法过程中能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推进行政服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善创新服务方式,55项涉农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审批大厅,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一年来,没有出现涉农行政执法违法违规现象,没有出现因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现象,也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及不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的情况。在近几年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满意率一直处于前列。
3.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整合农业系统执法力量,充实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6人。二是抓好《宪法》和《农业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技推广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及时组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知法懂法执法能力。三是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均参与了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证考试,已换取新执法证件13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参加省厅组织执法培训2人次,省网络执法培训16人次,参加州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培训29人次,参加全州农业执法案卷评审和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审2次,结合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全员参与执法演练活动1次,召开执法人员座谈会、点评会、学习会等各类会议17次,实现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执法纪律告知率100%,
(三)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
按照省、州、县工作要求,以创新监管保障廉洁执法,以优化服务促进政务清廉,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监管全过程“留痕”,防止权力滥用。一是全面进行农业局行政清单管理,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责任的“总台账”。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升实体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二是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专门农业窗口,派驻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审管分离”。三是依法行政,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外网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和联合收割机操作证的审验、核发,农药经营登记,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兽药经营许可,共受理750件,行政审批事项100%按时办结。
(四)突出打假治劣,保障农业安全。
按照上级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农资打假、农药兽药监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禁捕退捕、农药污染、农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序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农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十年禁渔”“农村两违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联合多部门共计开展“十年禁渔”“私屠滥宰”“交通顽瘴痼疾”“生猪违规调运”等执法行动125次,出动执法人员570人次,执法车辆船艇133次,开展行动6次,共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单位271家次,屠宰企业1家,畜禽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5家次,生猪运输车辆42台次,农产品生产基地43家次,巡查水面325公里,检查渔具店33家次,共计立案查处21起,处罚金额103663元,对有问题的生产、销售单位和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启动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工作,检查拖拉机212台次,强制注销报废拖拉机10台,查处违法行为4起,罚款1750元。有效遏制涉农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大法治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工作人员普法学习,发放“八五”普法读本118套,全局参加如法网上学习118人,考试合格率100%;利用“3.15”“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1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867份(册),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余人,在官方媒体报道8次。
2.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培育231户示范户,村覆盖率达100%,并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在全县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设施设备仍然不足。由于执法办案、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工具等仪器设备及监控等设备不足,导致执法难度增大,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不够高。
(二)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需进一步对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地提高培训。
三、下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和农业局工作重心,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程序,确保高效、廉洁、文明执法。
(一)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农药和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的专项检查。
(三)持续开展涉农专项检查。围绕农业生态安全、长江十年禁渔等,开展专项检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四)持续开展农业法治建设。通过以普法宣传培训、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农业执法监管等为重点的法治建设,使我县农业生产、经营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农业执法的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花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