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 招标代理比选通知

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 招标代理比选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7 字体大小:

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

招标代理比选通知

花垣县水土保持站 (采购人)的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招标代理(项目名称)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选取服务单位。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招标代理

2、采购人:花垣县水土保持站

3、建设地点:花垣县;

4、项目投资:约150万元

5、服务范围及要求完成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并完成本项目的以下工作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

(二)聘请或在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三)组织采购答疑会。

(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在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

)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

)组织评审专家复核。

)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

(十)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十)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6服务期限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全过程

7本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采购金额上限值:

项目名称

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招标代理

采购最高限

参照关于发布《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湘招协[2015]6号)规定的70%。

服务期限

花垣县2025年小型水库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全过程

、响应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如下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需求响应评审时视为不符合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备案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本次比选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41218日 08 时 00 分~ 2024 年1223日1730分止(北京时间),委派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花垣县水土保持站领取比选文件。

四、公告期限

1.本比选公告在花垣县水利局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24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比选文件地点:花垣县水土保持站二楼会议室

3、比选时间:2024122411时00分(北京时间)  

4、比选地点:花垣县水土保持站二楼会议室

六、比选标准

评审因素和标准招标代理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价格评价项

(30

30

最低的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记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权重分

2

技术方案
(40分)

40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

1、实施方案优秀的得20分,合格的计15分,一般的计10分,较差的计5分,不合格或者缺失的计0分。

2、拟任人员配备安排合理的计10分,较合理的计7分,一般的计4分,不合理或者缺失的计0分

3、时间进度安排合理的计10分,较合理的计7分,一般的计4分,不合理或者缺失的计0分

3

商务评价项
30分)

30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3人得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4人及以上得10分;(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计分)

3、近三年来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其它证明资料)

1+2+3


七、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花垣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 湖南省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 399 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743-722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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