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信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花垣县信访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贯彻落实法治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党组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副职承担法治建设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抓好分管股室法治建设工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局机关理论和业务学习之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与信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时刻做到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同时,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信访问题受理办理工作流程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从开拓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出发,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法治信访建设的要求,着力建立和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其次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领导干部包案、信访信息研判预警、联合接访等多项工作机制,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三)推进诉访分离,全面建设“法治信访”。认真贯彻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切实把涉及行政、刑事等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局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在持续推进诉访分离、网上受理信访诉求、联合接访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抓实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和录入工作,既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反映诉求,又不断督促各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工作中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把好入口关,积极引导群众到规定机构反映处理问题。
(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策划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持续掀起宣传贯彻热潮,全力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一是活动宣传。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阵地宣传。充分利用来访接待场所、宣传栏等,宣传法律法规、接访流程等相关信息。三是日常宣传。在日常接待上访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全力做好来访群众情绪安抚、法律法规解释等相关工作,积极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治安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四是重点宣传。对信访老户、重点人员采取“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普法面对面”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信访人员法律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发生。
二、存在不足与原因
(一)信访渠道与法定问题解决途径边界不清。
随着社会的进步,信访内容呈现多样化趋势,历史与现实掺杂,合理与不合理诉求叠加,行政、法律、经济关系交织复杂,各部门间职责边界厘定不清、业务受理范围不明晰,信访渠道与法定途径问题解决边界不清,对于群众诉求,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及时受理,导致信访人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相关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极易形成群众重复上访。
(二)“信访不信法”问题仍然存在。
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失衡,“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导致法定渠道分类处访难度加大,“绕法进访”问题时有发生。信访作为快捷低成本的渠道被涉众型、涉法类诉求群体滥用,闹访、缠访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信访群众“访上”“访大”心理突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信访工作、清廉建设工作、普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开展述法述职工作,总结去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落实有力。
四是开展全县信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通过信访局长讲课,详细讲解《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业务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贡献信访力量。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改革,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续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解决问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以信访工作的实绩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建设宣传教育。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普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修订《信访工作条例》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广大信访干部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向群众灌输依法信访的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预防法治化,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推进办理法治化,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加强信访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强化信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做好初信初访处置化解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增强信访干部“能讲、能判、能写”的能力建设,注重对信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培养,对每件信访件都要理清脉络,厘清边界,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初信初访及群访的处置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