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花垣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8 字体大小:

花垣县信访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上级国家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信访稳定工作提出建议。

(4)组织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群众赴州、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文件草案;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组织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6)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7)负责组织指导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

(8)负责组织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花垣县信访局为县委、县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列入县委机构序列。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接访股、办信股、复查复核室、信息网络股、政工后勤保障股。花垣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为我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有花垣县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936.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333.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4.0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8.32万元。

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计93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万元,项目支出467.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9.88万元。总收支平衡,账表一致。收、支总计与上年同比减少15.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了信访事务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797.7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333.63万元,占总收入的41.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64.09万元,占总收入的58.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计80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万元,占总支出的41.98%;项目支出467.76万元,占总支出的58.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33.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3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65万元,公用经费22.76万元);项目支出112.13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花垣县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979.8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33.63万元,比上年减少65.95%

减少原因:2018年信访工作项目经费未预算到我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预算到县委政法委信访维稳工作项目经费中,相关收入项目列支在其他资金收入中,且2018年压缩了信访事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花垣县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65万元,公用经费22.76万元);项目支出112.13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花垣县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929.83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72.54万元,比上年减少59.93%

减少原因:2018年信访工作项目经费未预算到我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预算到县委政法委信访维稳工作项目经费中,相关支出项目列支在其他资金收入中,且2018年压缩了信访事务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7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78万元,占总支出82.8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1.82万元,占总支出8.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3万元,占总支出3.42%;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占总支出5.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72.54万元,年初预算299.95万元。增加年初预算财政总拨款24.2%。其中预算基本支出299.95万元(人员经费257.93万元,公用经费42.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决算基本支出26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65万元,公用经费22.76万元);项目支出112.13万元。相比人员经费比预算减少7.86%,公用经费比预算增加45.84%;项目经费比预算增加100%

变动原因:

12018年人员编制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减少。

22018年压缩了信访事务支出。

32018年信访工作项目经费未预算到我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预算到县委政法委信访维稳工作项目经费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65万元,公用经费22.76万元);项目支出112.13万元。人员支出占总支出63.79%;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6.1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预算数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1万元,比年初预算3.93万元减少2.02万元,减少51.4%。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1、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决算数1.91万元、2017年决算数3.93万元、2018年预算数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节约51.40 %,比年初预算数下降51.4%;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情况: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7年决算数

0万元,2018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情况: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7年决算数1.04万元,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本年预算数无差异,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00%。变动原因是20173月根据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办公室相关要求,将我单位1台公务用车移交公车改革办,2018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台,无相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4、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情况:2018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对比无差异,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差异。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0万元,车改之后车辆保留数为0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0.2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64万元),接待人数47人次,接待批次14次;

3、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无增减变化,并说明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信访工作项目经费未预算到我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预算到县委政法委信访维稳工作项目经费中,2018年花垣县信访局无纳入绩效考核的项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8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根本职能,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信访态势得以控制。没有出现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护期间没有发生赴省进京非访现象。在各项经济活动中,从未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及出现任何经济犯罪现象。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26万元,降低45.84 %。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花垣信访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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