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花垣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0 字体大小:

花垣县信访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

2)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4)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到州赴省进京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5)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19年机构改革后,花垣县信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接访股、办信股、复查复核室、信息网络股、政工后勤保障股。花垣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为我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有花垣县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计845.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7.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88.5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9.06万元。

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计8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54万元,项目支出406.0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4.5万元。总收支平衡,账表一致。收、支总计与上年同比减少9.7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以及信访事务的支出压减,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总计736.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7.49万元,占总收入的4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8.54万元,占总收入的5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计7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4.54万元,占总支出的45.2%;项目支出406.06万元,占总支出的5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4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9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9万元,公用经费24.78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花垣县信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33.63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47.49万元,比上年增加4.2%

增加原因:2018年度信访救助资金多数列支在其他收入,2019年主要列支在财政拨款收入,相关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花垣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9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9万元,公用经费24.78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花垣县信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72.54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97.88万元,比上年减少20.0 %

减少原因:2019年度信访专项项目经费列支在其他收入,相关支出也在其他支出内,故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相应减少,且2019年压缩了信访事务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9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6万元,占总支出80.2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6.86万元,占总支出9.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万元,占总支出4.3 %;节能环保支出0万,占总支出0 %;住房保障支出19.44万元,占总支出6.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97.88万元,年初预算297.04万元。增加年初预算财政总拨款0.3%。其中预算基本支出297.04万元(人员经费254.1万元,公用经费4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决算基本支出28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9万元,公用经费24.78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相比人员经费比预算增加2.82 %,公用经费比预算减少42.29 %;项目经费比预算增加100 %

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年初预算仅预算了人员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没有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9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9万元,公用经费24.78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人员支出占总支出87.7 %;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8.3 %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预算数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33万元,比年初预算3.93万元减少3.7万元,减少94.1%;说明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1. 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情况:2019年决算数0.33万元、2018年决算数1.91万元、2019年预算数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节约88.0%,比年初预算数下降94.1 %;说明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情况:2019年决算数0万元,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9年预算数0万元;说明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情况:2019年决算数0万元,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9年预算数0万元;比本年预算数无变化,比2018年决算数无变化。说明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4、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情况:2019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对比无变化,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并说明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0万元,车改之后车辆保留数0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33万元,接待人数25人次,接待批次5次;

3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无增减变化,并说明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1.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信访工作项目经费未预算到我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预算到县委政法委信访维稳工作项目经费中,2019年花垣县信访局无纳入绩效考核的项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9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根本职能,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信访态势得以控制。没有出现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护期间没有发生赴省进京非访现象。在各项经济活动中,从未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及出现任何经济犯罪现象。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16万元,降低42.29 %。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且机关运行费的预算数仅包含公用经费预算,我单位大部分商品服务支出列支在其他收入的项目支出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其他根具实际情况需要说明的名词




花垣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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