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方式:0743-7218288
- 负责人:麻海峰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花垣县赶秋南路99号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能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
(三)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等;负责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对全县金融证券机构及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对全县拟上市公司的改制、上市推荐、发行及配股融资等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十)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编辑出版县人民政府机关刊物《花垣县人民政府公报》。
(十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事务工作规划、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后勤服务标准,规范管理职能和工作程序;负责县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计划、配备,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管理,核定办公用房建设和调配标准。
(十四)负责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工作。
(十五)负责做好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六)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州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数字政务、行政效能等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数字政务工作,统筹推进、负责协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负责维护营商政务环境,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领导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工作。
(十七)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湘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以及数字湘西、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执行湘西州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指标标准规范。指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数字政务基础底座的建设管理。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全县数据领域国际和区域合作。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协同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化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公关。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办公室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室。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档案管理;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鉴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广告祝贺归口管理和报批;负责处理来信来访。
(二)秘书二室。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印制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业务指导;负责编印《花垣县人民政府公报》。
(三)秘书三室。负责直接联系服务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调研等服务;统筹安排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内事活动;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催办和督查落实;参与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编写《花垣县人民政府纪事》。
(四)秘书四室。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会务服务和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承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会议的审批工作。
(五)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六)综合调研室。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县人民政府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有关文件;围绕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局性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研,总结推广经验,提供决策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承担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联系协调和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编发《政府通报》。
(七)政务信息室。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开展信息综合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政务信息网络建设、业务培训和指导、信息研讨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发。
(八)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部署;根据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考评和信息交流,实现政银、银企的共同发展;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授权,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做好区域股权市场的监管;指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发展。
(十)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事务工作规划、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后勤服务标准,规范管理职能和工作程序;负责县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计划、配备,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管理,核定办公用房建设和调配标准。
(十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室。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数字政务相关规划,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务的应用创新;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负责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指导管理;负责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政务(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帮代办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维护营商政务环境。
(十二)数据室。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承担数据制度建设工作,执行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管理制度和地方指标标准规范。拟订数字湘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拟订数据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务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数据领域国际和区域合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承担协调实施全县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数据资源管理,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协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落实全州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数字政务基础底座的建设管理。统筹全县“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公关,组织数据领域新技术推广,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财务室(后勤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行政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情况;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接待管理。
(十四)政工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