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政办函〔2014〕47号 关于印发《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方案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是我国在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时期开展的一项综合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对全面掌握我县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按照《湖南省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普查任务
在我县1110平方公里范围内,充分利用我县已获取的覆盖县域范围内的1:l0000基础地理信息和更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其他重大工程获取的测绘成果等资源,整合利用其他部门已有的普查成果或与地理国情相关的专题信息,通过现场调查、信息提取、地理统计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反映地表特征、地理现象和人类活动的各类地理环境要素进行空间化、定量化和属性化普查,形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文现象的空间分布及其相互关系的全面普查结果。
1、调查我县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自然资源环境相关的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石漠化与裸露地等地理要素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
2、调查我县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地理要素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3、开展我县地理国情信息统计分析,包括对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等重要地理国情信息的统计分析,以及将地理信息与经济社会数据进行整合,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空间化、综合性统计分析评价。
4、建立覆盖我县县域范围的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形成一系列地理国情普查图集和普查报告,形成系统、规范的地理国情普查技术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机制。
(二)普查内容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包括地形地貌、地表覆盖及地理单元三类内容。主要普查内容如下:
1、地形地貌普查。
查清我县地貌类型的空间分布情况。
2、地表覆盖普查。
(1)查清我县实地面积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4大类植被覆盖类型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
(2)查清我县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的名称、单位情况、建筑年代和层数、结构类型、用途等相关信息。查清规划区外实际占地建筑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查清我县县城建成区、集镇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及分类等相关属性信息。
(3)查清我县地面各类道路的类别、位置、长度和相关设施的实际占地面积及相关属性信息。查清我县航道、港口、航运设施的类别、位置、面积和相关设施属性信息。
(4)查清我县实地地表、工业设施和其他构筑物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
(5)查清我县实地人工堆掘地(包括采掘场、建筑工地、尾矿和垃圾堆放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查清我县矿山和矿产的类型、位置、范围、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
(6)查清我县实地的荒漠(石漠化)和裸露地表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
(7)查清我县的河流(渠)高水位、常水位界线的空间位置及影像获取时水面覆盖情况。查清我县水库、坑塘的空间位置及影像获取时水面覆盖情况。查清我县各类水利设施的类型、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查清我县水资源的分布情况。查清我县水土流失情况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及预防措施等属性内容。
(8)查清各类邮电通信、电力、能源、市政、环卫、农业等基础设施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走向及相关属性信息。查清行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经济机构的位置、范围、面积等属性信息。查清乡级以上政府驻地、行政村驻地的空间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查清各类休闲、娱乐、体育、文化、文物古迹、宗教场所等的位置、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查清各类危险源、应急保障资源的类型、位置、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
3、地理单元普查。
(1)查清我县乡镇、村、社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
(2)查清我县工业园区的位置、范围、产值、内部企业名录、人员情况、用地及用房情况等相关属性信息。
(3)查清蔬菜基地、特色农业园区、种养殖场的位置、范围、产值、内部企业名录、人员情况、用地及用房情况等相关属性信息。
(4)查清我县世界遗产地、重点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各类保护区、沼泽区、城市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位置、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区、水环境功能区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
(5)查清我县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位置和属性信息。
(6)查清各类风险隐患区的类型、位置、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查清全县各地貌类型单元等的空间范围信息及属性信息。
(7)充分收集、利用民政部门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划单位的数据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权属、土地利用、基本农田、房屋信息和统计部门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等。
(8)查清我县以村级、乡镇级为单元的人口、特色资源等基础信息。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
(1)传达贯彻全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成立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
(3)召开全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工作。
2、普查信息采集阶段(2014年5月-2015年4月)
(1)内外业信息采集与复核。2014年4-2014年12月,全面完成普查数据资料获取;完成核查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表覆盖和地理单元等普查信息的获取与质量检查;根据内外业核查及质检情况,完成县级数据库的入库准备工作。
(2)标准时点核准工作。2015年1-2015年4月,利用统一获取的最新影像开展标准时点核准工作。
3、汇总建库、统计分析和上级核查阶段(2015年5-2015年8月)。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上报州普查办审核。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成立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普查机构与职责分工
1、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是我县普查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系采用联络员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所需专题资料整理及提供工作 。
2、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
县普查办设在国土资源局,是县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须县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县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普查影像资料处理与分发,协调专业资料收集,指导各部门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级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汇总、校核等工作;建立健全普查工作的日常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等相关制度;负责综合协调县级各专业组普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普查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县各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强化地理国情普查和各专业工作相结合,确保普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建立工作机制
1、工作调度机制。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普查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一般性、日常性的协调工作。
2、督查督办机制。县普查办负责督办日常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
3、信息通报机制。以信息、简报、专报等形式,建立与县普办、县人民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反映情况,落实要求;同时策划新闻宣传,主动向社会通报普查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
县级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及时申请拨付,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附件1
花垣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胜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远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天山 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石国兴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清华 县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钱书松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陈永柱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启军 县农业局副局长
田友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龙文章 县经信局副局长
龙兴腾 县民政局副局长
石成方 县人社局副局长
石少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长贵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彭黎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石成斌 县环保局副局长
石朝阳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 勇 县规划局副局长
刘 伟 县文物局局长
龙群英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吴英杰 县气象局副局长
吴廷绍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龙 梅 县旅游局工会主席
吴顺忠 县统计局社会调查大队大队长
田 波 县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石国兴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朝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