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州突环改办《关于做好我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指导意见》(州突环改发〔2021〕2号)、《关于对2021年底前需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预警函》(州突环改办函〔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反馈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深化垃圾场运营管理,持续推进我县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规范化。
三、整改措施
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和深化垃圾场运营管理,渗滤液处理站引入第三方运营,全面提升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四、整改完成情况
花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西南花垣镇依溪村大头冲,距县城7.2公里,占地面积156.62亩,总库容98万m3、设计处理规模为70吨/日,服务期限20年。2007年8月启动施工,2009年元月填埋库区投入运行,2011年10月渗滤液进行开机调试和运行处理。2021年6月,渗滤液处理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湖南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花垣分公司进场开展硬件设施提质改造,科学完善管理运行模式,全面优化渗滤液处理站“生化+膜系统”处理工艺,科学提升处置效率。
目前,渗滤液处理站已正式运行,并运转正常,渗滤液处理量达到设计和处理要求,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以上。目前,我县垃圾填埋场已使用年限13年,累计填埋生活垃圾约80余万吨,现有库容约10万余 m3。通过不断加强和深化垃圾场运营管理,逐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现有库容量大,填埋作业和渗滤液处理运转正常,无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基本实现了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五、后期工作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狠抓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自检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和持续推进我县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工作规范化。
二是切实做好渗滤液处理站第三方运营监管工作,及时组建专班人员,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对服务企业运营处理工作实施监管、考核,强化监管制度的落实,推进服务企业运营管理规范化,有效确保渗滤液处理工作运转正常,处理达标达量。
三是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和深化垃圾场运营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推进我县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规范化,推向一个更新的高度。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43-7219288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6日